新型储能2.6GW!光伏配储10%*1h!广东江门市发布新型储能产业政策
7月31日,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文件明确,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
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2022年后新增规划海上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陆上集中式风电,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方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支持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储能”应用。探索利用新型储能配合核电、煤电调峰调频,提升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探索利用海上风电等大规模风光资源生产绿氢及合成氨试点应用。
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以满足系统需要、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鼓励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
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
原文如下: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2日
江门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是指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多种储能,技术形态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以及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和抢占国际战略性新高地的重要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抢抓“广东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产业创新高地”的重大发展机遇,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应用牵引、产业集聚,政策支持、协同发展”的原则,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级,加快打造生态完善、技术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储能产业新高地。
(二)发展思路。
积极对接省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建设,依托空间承载能力优势,突出差异化发展,重点构建“1+3+1”产业体系,着力打造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一个核心产业,重点提升新型储能材料、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电池综合利用三大产业发展水平,拓展一个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加快构建“一基地四片区”产业发展空间格局,推进创新驱动引领、招商引资提效、产业支撑带动、试点示范创建、资源要素支持五大行动,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产值规模超5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40GWh,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260万千瓦以上。力争培育产值超过100亿元企业1家以上,超50亿元企业5家以上,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大幅提升我市新型储能优势产业竞争力,打造功能定位明晰、配套设施完善、产业链条完整、规模效应明显的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和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
2.阶段目标。
二、发展布局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基础、资源配套条件及环境承载能力,精准定位细分领域,统筹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一基地四片区”的发展格局。
——“一基地”:根据省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方面赋予江门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正极材料集聚区、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定位,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龙头骨干企业,串联电池制造、电池材料、系统集成、回收利用、储能应用等全产业链,壮大江门储能电池制造规模,加快拓展建设储能应用示范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打造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
——“四片区”:总面积超7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凤山湖、江睦、银湖湾、广海湾四个相对集中的片区。其中,凤山湖片区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包括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广东(江门)硅能源产业园,重点建设储能电池和电池组件生产基地。江睦片区面积19.1平方公里,包括安全应急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新型储能系统集成产业园,重点招引一批能源电子及能源管理设备制造项目,打造新型储能系统集成集聚区。银湖湾片区面积11.5平方公里,包括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园,依托已布局多家电池材料和电池回收企业,重点建设新型储能电池材料生产和电池回收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基地。广海湾片区面积11平方公里,包括电力装备产业园、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重点建设电力装备制造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基地。
表2江门市新型储能产业布局范围面积
三、重点方向
(一)大力发展新型储能电池制造产业。
巩固提升锂电池生产优势,将储能电池产业建设成为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压舱石”。推动龙头企业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优化产品、产能布局,进一步扩张锂电池产能,加快大容量储能锂电池项目落地,抢占电源侧、电网侧储能市场。支持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江门康普盾科技有限公司等储能锂电池企业优化锂电池制造工艺,逐步扩大企业规模。
积极引育新型电池产业。推进我市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技术研发落地。关注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发展趋势,积极招引相关龙头企业。
推动电池制造骨干企业研发电池系统集成技术。推动先进热管理、先进结构、先进电气性能等电池系统集成配套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发高能量、低成本、可靠性强的高性能集成系统,改进系统集成工艺,提升系统能量密度、安全性和寿命。
专栏1新型储能电池生产重点方向
1.储能锂电池及系统制造。
突破大容量储能电池生产工艺,持续优化储能电池结构设计,减少系统组成零部件数量,简化生产工艺,提高能量密度,推动电池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研究和产业化。
2.新型储能电池及系统制造。
积极争取引入钠离子、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组装企业。支持企业针对钠离子、锂硫电池、固态电池等组装技术攻关。
(二)积极发展壮大新型储能材料产业。
强化正极材料、电解液、结构件等制造能力。支持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正极材料企业布局磷酸铁锂正极生产项目,推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线落地。加快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落户江门的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锂电电解液及结构件制造能力。鼓励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研发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钠离子电池电解液,鼓励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针对先进电池封装壳体等开展技术攻关。
力争引入硅碳负极、隔膜重点企业,增强薄弱环节竞争力。支持荣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碳负极材料,佐藤技研(江门)股份有限公司在隔膜方面增资扩产,鼓励佐藤技研(江门)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干法隔膜制备技术。
推进电芯成组材料产业配套,弥补产业缺失环节。积极引入储能锂电池用绝缘、胶粘、安全防护等材料制造企业。
专栏2新型储能材料生产集聚区重点方向
1.正极材料制造。
加快布局磷酸铁锂项目,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磷酸铁锂生产,并推动突破磷酸锰铁锂生产技术。积极招引钠离子电池用金属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企业。
2.负极材料制造。
研发快充、高电压碳负极材料。开展新一代硅基负极材料(硅碳/硅氧负极)制备工艺攻关,优化包覆工艺,缓解嵌锂过程体积膨胀等问题,推动硅基负极规模化生产。
3.电解液制造。
(1)锂离子电解液。提升电解液稳定性,加快研发碳酸酯类高纯溶剂、双氟磺酰亚胺锂等新型锂离子电解液材料,支持企业针对高电压、高安全性电解液开展攻关。
(2)钠离子电解液。加快布局钠离子电解液,提升六氟磷酸钠制备能力,加快对钠离子专用添加剂研发。
4.隔膜制造。
重点关注干法隔膜技术工艺。随着大容量储能电池技术突破,干法隔膜将迎来新增长点,针对干法单向拉伸技术进行突破,改良拉伸工艺,实现均匀、稳定、一致性高的隔膜制造。
5.结构件制造。
重点关注储能电池方形壳体,开发轻薄化电池壳体,优化提升挤压工艺。持续提升翻转阀、防爆阀等盖板材料性能,提升摩擦焊工艺。
6.电芯成组材料制造。
重点招引储能电池用高温胶、热熔胶、保护膜等产品,针对各类胶水、PET保护膜、绝热气凝胶等的开发、研制。
(三)精准布局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制造产业。
提升储能电子元器件供给能力。支持鼓励开平依利安达电子第三有限公司、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传统电路板企业开展储能用产品研发,依托江门市润宇传感器科技有限公司等传感器企业开展储能电芯、模组、电池簇等检测环节及安全防范环节等不同场景用传感器研发生产。招引IGBT、传感器敏感元件、传感器器件等相关龙头企业。
强化装备制造环节。依托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升从配对、超声到激光焊接等电池总装段自动化装备制造水平,提升锂电池全套自动化设备生产能力,增强为国内电池厂商供货能力。依托海鸿电气有限公司、粤特电力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等提升电力变压器、高低压成套开关及储能设备制造水平。
开发安全高效的储能集成系统。依托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市朗达锂电池有限公司强化户用储能产品、太阳能路灯储能产品、铁塔备电产品等生产能力。填补储能集成系统相关产业空白,积极招引电池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相关头部企业,推进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储能系统融合,开发基于先进计算算法的储能系统安全状态动态智能评估系统。
专栏3储能集成及装备重点方向
1.储能电子元器件制造。
加快储能相关集成电路项目建设。推动储能领域检测用传感器器件研发,包括电压传感器、电流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气体传感器等,推动传感器向微型化、低功耗、集成化、高精度、高可靠性发展。推动IGBT、传感器敏感元件等核心技术攻关。
2.装备制造。
(1)电池制造装备。重点发展配对机、超声波焊接机、转接片激光焊接机、极耳激光焊接机、包Mylar机、入壳预焊机、顶盖激光满焊机、氦检机、密封钉激光焊接机等电池总装段全自动化设备,及电池干燥调度系统全自动化设备的配套生产能力。拓展涂布机、辊压机、模切机等设备配套生产能力。
(2)储能用电力设备制造。针对干式储能用智能变压器、升压变压器、多端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开展突破,持续提升变压器保护系统。
3.储能集成系统关键材料制造。
支持企业拓展电池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等相关业务,招引相关企业。
(四)大力支持电池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强化电池综合利用环节。着重发展储能电池再生利用、梯次利用技术,推动广东杰成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江门市恒创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电池回收企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开发高效、高精度废旧电池快速检测评价装备,加强电池回收企业与储能材料、储能电池企业沟通合作,鼓励支持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做大做强。
专栏4电池综合利用重点方向
1.再生利用。
加快布局磷酸铁锂电池回收产线。重点关注湿法回收技术,优化萃取分离工艺,降低杂质含量,提高回收效率,实现回收产品可直接运用于电极材料生产,形成有价金属材料的闭式循环。
2.梯次利用。
提升电池拆解重组能力,优化梯次产品和梯次利用体系。加快电源管理系统性能提升,提高拆解重组时数据分析能力,更好判断电池可利用性。
(五)多维度丰富新型储能场景应用。
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推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多场景应用,促进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专栏5新型储能场景重点方向
1.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
大力推动集中式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按照装机容量10%的比例配置新型储能电站,促进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鼓励新能源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模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
2.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
重点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区域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
3.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
鼓励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
四、主要任务
(一)突出创新驱动引领,加大新型储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力度。
1.加快关键技术攻关。编制江门市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路线图,实施技术和装备技术攻关专项,以“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为重要攻关突破点,推进市场化配置科技资源协调解决新型储能重大技术需求。依托五邑大学、江门双碳实验室等重点攻关长寿命、低成本及高安全的电化学储能关键技术,推动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离子电池等技术研发及应用。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储氢、储热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探索建立全市新型储能产业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创新目录,对材料及零部件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装备首台(套)应用等创新成果转化给予政策扶持。(五邑大学,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双碳实验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推动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批储能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五邑大学依托现有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开展储能电池材料、下一代电池体系、新型储能系统集成及装备开发引用等方面研究。发挥江门双碳实验室港澳合作的基础和优势,围绕新型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点攻关钠离子电池、锂硫电池、固态离子电池等关键材料制备及储能集成管理系统技术,积极申报新型储能领域国家、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加快省科学院江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推动更多新型储能产业相关项目成果在江门孵化落地。支持建设江门长优实业二次电池材料及再生重点实验室、江门科恒股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重点实验室等一批新型储能领域市重点实验室,开展二次电池材料及再生领域、高性能正极材料、旧锂离子电池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攻关。(五邑大学,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政府,江门双碳实验室)
3.打造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供应链、高校研发机构面向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市场拓展、平台运营服务、安全预警等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国家超级计算机广州中心江门分中心等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运营,努力打造“江门市科技创新超算平台”及珠江西岸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为我市新型储能科技创新提供算力支撑。强化新型储能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利用各类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调解机构、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等提供维权援助和公共服务,力争支持建设一批新型储能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聚力招商引资提效,全面提升新型储能产业招引水平。
4.强化产业链招商。依托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提升储能电池产业规模和水平,吸引储能电池、配套材料及装备企业布局珠三角地区生产线时优先考虑落地江门,在省内打造江门储能电池产业“金名片”。密切关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趋势,研究编制新型储能产业招商图谱,以储能电池、隔膜、储能设备、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综合利用等为重点招商方向,主攻龙头企业、行业细分优势企业。建立招商工作专班,挂图作战、按图索骥,重点招引制造业龙头、独角兽、专精特新等企业,对招引投资超50亿元、营收超50亿元、税收贡献超5亿元的优质制造业项目精准发力。[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5.聚焦重点区域招商。瞄准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国内发达地区,突出台山新能源、核电的配储需求,与周边区域产业业态形成错位发展,重点瞄准新型储能应用招商。强化全球招商推介,实施“1+N”全球推介模式,举办全球招商大会以及储能产业项目对接会,精准对接储能产业全球投资者。用好高交会、工博会等重大展会平台,加强储能产业招商推广的深度、精度,用好侨资源,以侨为桥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
6.形成大招商合力。以孵化器、众创空间、高校研发机构、龙头企业、园区载体为主要平台,积极与储能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智库研究院在招商资源对接、项目研判、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加大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招商力度,加快招商网络建设,提高对储能产业重点企业触达能力、重大项目研判能力、优质项目服务能力。[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产业支撑带动,壮大提升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实力。
7.梯度培育产业主体。加快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具有核心产业竞争力的新型储能企业做大做强,巩固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电池产业优势,提升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等储能材料企业产值规模。鼓励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布局上游产业,推动本地新型储能产业上下游企业与龙头企业紧密合作。支持广东杰成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等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进入量产。积极推动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支持组展单位组织本市储能企业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电化学储能境外大型展会。[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8.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立完善周调度、月报告的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加强重大储能项目的跟踪服务。开展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前延”服务试点,优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时序,依法依规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积极推动中创新航、朗达、天赐材料、科达利、杰成新能源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确保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顺利投产、达产。强化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接网工程与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经电网企业与新型储能电站双方协商,允许储能电站项目单位投资建设配套接网工程。[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9.提高产业空间承载能力。高水平谋划省新型储能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新能源电池产业园、新能源汽车“双碳”产业园、广海湾能源“双碳”产业园、电力装备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加快试点建设一批“高标准、低租金、规模化、专业化”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标准厂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新空间投资开发,为中小型新型储能企业提供良好的产业载体平台。加强园区5G、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产城融合生活配套设施,打造产城人高度融合发展新样板。(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会区、台山市、鹤山市政府)
(四)开展试点示范创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多场景应用。
10.拓展“新能源+储能”应用。2022年后新增规划海上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陆上集中式风电,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鼓励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或租赁等方式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支持中创新航科技(江门)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新能源+储能”应用。探索利用新型储能配合核电、煤电调峰调频,提升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探索利用海上风电等大规模风光资源生产绿氢及合成氨试点应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1.因地制宜建设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以满足系统需要、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导向,在日负荷峰谷差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负载率高但尖峰负荷短的关键电网节点附近合理布局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提高电网供电保障能力。鼓励电网侧新型储能电站作为独立主体参与中长期、现货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2.鼓励电力用户建设分布式储能电站。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引导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根据需要配置新型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稳定用电。[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13.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组织本市储能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外展会,对参加“粤贸全球”展会和江门市重点展览计划展会给予资金支持。指导企业办理欧盟、美国、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认证。强化国际贸易风险防范意识,鼓励新型储能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为境外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融资、人员往来、投资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江门海关]
(五)加大资源要素支持,优化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环境。
14.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省、市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技术改造、数字化改造等项目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成立储能产业引导基金,撬动各类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我市新型储能重大项目。瞄准新型储能产业赛道,挖掘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金种子”库,推动更多新型储能行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综合运用“侨都质量贷”、中长期贷款、绿色贷款、政策性贷款等金融工具,通过“金舱”机制促进储能项目融资对接,加大银行机构对新型储能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引导辖区保险机构设立新型储能项目专属保险,助力储能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
15.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加大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在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资源的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用林指标,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用林审批,加快土地供应。新型储能产业项目的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需增缴土地价款。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能评用量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建立环境资源要素动态管理制度,全面掌握全市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保障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所需的环境资源要素,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由各县(市、区)解决,如无法解决的由市层面统筹协调解决。(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16.提升新型储能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省全过程安全标准开展规划设计、设备选型、项目准入、质量监管、消防验收、并网验收、运行维护、应急管理、梯次利用、回收利用。制定电站运行和检修规程,做好产品抽样检测和储能设施全寿命周期监管。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实施项目退出。完善储能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对储能设备的核心部件实施严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新型储能行业积极宣贯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提供预先技术服务,强化项目审验过程管理。[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江门供电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协调解决新型储能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和服务机制,成立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定期召开新型储能相关产业工作会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组建新型储能专家咨询小组,在产业发展方向、项目引进落地等问题上开展调研研究、提供咨询建议。[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快编制出台推进新型储能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整合人才、资金、产业等相关政策向新型储能发展适度倾斜,打造新型储能产业生态,提高储能产业创新力量和先进制造水平,优化构建储能商业模式。出台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推荐布局实施方案,引导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有序建设,支持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
实施重点人才队伍高质量自主培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激励全社会引才聚智若干措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面向全球引进新型储能高层次人才,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善新型储能技术人才培养专业学科体系,深化新型储能专业人才和复合人才培养。支持五邑大学新型储能技术、新能源等相关专业的建设,建设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鼓励高校与本地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积极引导企业联合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招生即招工的“校企双制”技工培养及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市内企业对接人力资源机构,协助企业定期前往新型储能专业优势院校组团招聘人才。做好储能领域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从落户安居、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为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五邑大学,市人才工作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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