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商业储能商业模式主要分为业主自投、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租赁等,而每种商业模式优势各异,风险不一,工商业业主按需选择即可。
业主自投
业主自投模式下,用电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资金风险,如现金流压力,还要承担因缺乏专业团队所带来的管理、后期维护等运维风险,但好处在于工商业业主可持有工商业储能资产,灵活性更高,可快速响应市场,切入其他获利方式。
从应用场景来看,业主自投更适合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大工商业用户,或是耗能较高(年用电量大于200万kWh具备较好的经济性)、亟需能源转型的工商业用户,部分用户还可获得政府下发的能源转型补贴。
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简单来说就是第三方投资。当业主由于一些原因无法直接投资,如资金短缺时,工商业业主可以引入投资方合作,与投资方分享利润,从而实现企业降低能耗,节省用电成本的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是当下主流的工商业储能商业模式,其项目收益所得除了要与能源服务方按比例分享,其他益处与业主自投基本一致。
另一边,能源服务方需要协助业主安装储能设备,投资建设储能资产,为业主提供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系列服务,并持续负责运营及维护等后续问题,对整体项目的收益风险承当全部责任。
融资租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还可引入融资租赁方作为储能资产的出租方,由此形成新的商业模式——融资租赁模式。
在该模式下,参与者主要包括业主、工商业储能设备商、金融机构。而储能资产由设备商或金融机构持有。其中,工商业储能设备商往往采取直接出售或租赁的方式提供设备,金融机构则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提供设备。
该商业模式主要面向资金不足的工商业业主,通过租赁,在租赁期内获得工商业储能设备的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获得储能设备的所有权。
目前,融资租赁模式下的投资方主要包括国家能源集团、电网一二级设备商、分布式光伏开发商等。
当前中国工商业储能三大运营模式在安装条件和收益情况上都存在一些差异,企业在选择运营模式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权衡利弊,选择最适合的模式来获得最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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