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8月底,《南方电网公司三项制度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正式印发,在更深层次推进管理人员“能下”、员工“能出”、收入“能减”,努力提升人力资源效能,加快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公司各单位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和任务,不断健全改革制度体系,重点完善“能下、能出、能减”的制度。本期起,南网报开设“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栏目,展示各单位开展该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2020年12月25日,随着深圳供电局经理层岗位聘任协议书的签订,深圳供电局成为南方电网公司管制类业务单位中首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子公司。深圳供电局将通过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发挥企业负责人市场化的“牛鼻子”作用,破解企业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各类难题,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中远期战略和近期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
从3个方面实现精准考核
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主要举措包括签订聘任协议、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其中,考核是重要一环。
在制定考核维度的考量上,深圳供电局重点考虑了班子成员完成经营业绩指标的整体性、分管领域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差异性以及个人对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贡献程度的主观能动性三个方面。在选取细化考核指标的过程中,深圳供电局以创建世界一流企业战略目标为引领,以达成南方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考核目标为基石,采用客观量化评价指标和主观评价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从多个维度、指标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客观。
基于以上考虑,经理层成员考核设计为组织绩效考核得分、个人贡献度得分和红线事项三部分组成。其中,组织绩效考核得分直接应用南方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为客观量化评价指标;个人贡献度量化指标得分主要根据每位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选取直接相关的南方电网公司考核指标以及分管领域支撑型或战略型重点任务,既体现挑战性,又体现差异性;红线事项为约束性事项,通过明确各类“否A”(绩效不能定为A级)和“定C”(绩效直接定为C级)的红线事项,确保经理层成员依法合规履职,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年薪+任期”激励实现薪酬差异化
为强化薪酬的激励作用,深圳供电局对经理层成员薪酬设计采用“年薪+任期”激励相结合。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以年度绩效工资为主。年度绩效工资按照经理层成员的考核结果拉开差距,实现差异化薪酬。任期激励则是在整个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有前提、有区别发放的“延期支付”薪酬。
在激励经理层成员担当作为方面,深圳供电局设计了统筹决策谋划重点工作、沟通协作团结各方力量、勇于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推动执行完成重点任务和担当作为攻克急难险重统筹决策5个评价维度,科学详细地制定了10个评价要点和标准,确保经理层成员个人的工作表现和对深圳供电局年度经营业绩贡献程度能够得到量化客观的评价和激励。
2020年以来,为了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激励领导人员担当作为,深圳供电局先后出台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调动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下一步,深圳供电局将加快推进各直属单位经理层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实现领导班子的“全覆盖”。 (史彦青 陈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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