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南方电网公司在两家“双百企业”率先配备了专职外部董事监事。此后,公司持续加大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力度,委派专职董事监事到出资企业担任外部董事监事。截至12月,已有一半以上(11家)二级子公司董事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6家子公司监事会实现专职监事占多数、3家未设监事会的子公司配备了1名专职监事。其中,公司所属二级“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全部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加强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公司改革三年行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公司党组高度重视专职董事监事选配,计划到2021年全面实现二级子公司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监事会专职监事占一定比例,到2022年各级子公司董事会原则上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并全部实现规范运作。
权责对等 /有效制衡/
外部董事监事是公司作为股东依法委派或推荐到出资企业担任董事或监事,且在所任职企业不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外部董事监事的配备,有效增强董事会、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了二级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圳供电局是全网管制业务单位中首家配备外部董事监事的单位。目前董事会7名成员中外部董事占4名,监事会3名成员中外部监事2名,实现了外部董事监事占多数,且外部董事监事均为专职。
外部董事监事的配置,带来的不只是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数量和结构的改变。
“外部董事监事到任前,企业党委班子、董事会、经理层成员高度重合,且未建立监事会。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以及监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深圳供电局董事长、党委书记吴小辰说,外部董事监事到任后,强化了制衡机制,提升了决策质量,增强了防风险能力,进而推动了企业的改革发展。
其中,在制衡机制方面,董事会与经理层的权责更加明晰、定位更加清晰,真正实现了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和相互制衡,经理层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标准更高、责任心更强了。在决策质量方面,随着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确立,董事会对各项议题的审议更加深入、规范;加之外部董事监事均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经历,把关的质量比以前更加高,使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准确。比如,在审议深圳供电局《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和授权清单》的议案时,外部董事监事建议制定一个事项从起草、研究到审核、批准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实现“流程管事”。在防风险能力方面,外部董事监事更聚焦投资、经营、职工利益等方面风险防范,他们对风险的关注、识别和提示,形成了重大决策的“安全阀”。比如,在审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授权体系管理规定》的议案时,外部董事监事建议注意防范承担授权的人“不担责”以及“乱作为”,注意授权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并要求研究授权后的风险控制手段。
“外部董事监事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具有更宏观的视野。他们的加入,与内部董事形成优势互补,充实了我们的智慧和力量。让我们在决策过程中更加有底气了。”吴小辰认为,董事会、监事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将在深圳供电局谋划落实“十四五”改革发展中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南网数研院于今年4月入选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今年7月,按照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南网数研院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并进一步配强了专职监事占多数的监事会。
“外部董事监事的配备,对于南网数研院加快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外部董事监事到任后,南网数研院已召开3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仅这3次董事会的召开,就让南网数研院董事长、党委书记林火华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他说,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后,南网数研院加快建立了决策主体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其中董事会作为决策主体的权责更加清晰;董事会的成员构成更加科学,相关决策事项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后,董事会成员特别是外部董事进行进一步的充分研究讨论,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决策的角度和维度更加丰富立体,外部董事具有不同的专业特长和职业阅历,能够从更多角度对决策事项作出分析,避免了一叶障目、管中窥豹的情况;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有效彰显,董事会作出相关决策时充分征求监事会的建议,监事会有效发挥了在财务、合规风控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优势。
专职专业 /专管专用/
与以往的兼职董事监事不同,公司外部董事监事分别由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专职监事担任,其最大特点就是“专”。2019年下半年,公司制定印发了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要求专职董事监事“专职、专业、专管、专用”。
“这样的安排,既能让外部董事监事把工作重心和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如何更好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服务企业上,以专业的能力推动任职企业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监事会监督更加到位,同时又能有效保证外部董事监事的‘外部性’,为其积极维护公司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公司人资部有关负责人说,公司选聘的24名专职董事监事都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和治企经验,熟悉南方电网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同时具有某方面的专长,经营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的选聘配备,有效增强了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职权、体现出资人意志的能力,同时为公司党组管理领导人员提供了全新的干事创业平台,也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公司改革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有效路径。
今年5月,宫宇被公司党组聘任为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目前担任深圳供电局、南网国际公司、南网国际(香港)公司、南网科研院外部董事。“从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转为专职董事,对我来说是一次较大的角色转变,也是一次挑战。”在宫宇看来,他目前的岗位有两重内涵。首先,作为公司聘任的专职董事,要对公司党组负责、对企业出资人负责,工作中要体现和落实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其次,作为出资企业外部董事,要准确把握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按照规范的履职程序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他将继续按照忠实、勤勉、尽责的要求履行好岗位职责和义务,积极处理好与其他治理主体成员之间的关系。
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南网国际公司党委委员、南网国际(香港)公司董事韩瑞也认为这是一次全新的经历。到任后,为了尽快适应新角色,他加大了调研力度。“主要调研了其他央企在香港的公司以及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等境外企业,了解他们的治理模式。”在韩瑞看来,从“管企业”到“管资本”是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理念和方式的重大转变,多关注、研究其他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控模式,可以采他山之石以攻玉,纳百家之长以厚己。
“前6年,我一直担任二级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党组纪检组组长),现在从专职管理、专职监督的角色转变为专职董事,同样是‘专’,但专的方向和内涵,以及专的使命和职责都发生了重大转变。对我个人履职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对公司改革来说也是一次新的探索。”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云南国际公司、南网传媒公司董事刘智宏受聘后,立即参加了公司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研讨班学习,对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认为,专职董事是出资人的利益代表,肩负维护出资人利益的使命。对于出资企业党委前置把关过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若董事会认为方案不是最优、盈利水平不够合理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作为董事,有职责有义务代表出资人权益表达独立意见,以专业能力推动董事会决策更科学、更高效,打破以往“一团和气”的董事会表决模式,破除董事会是“橡皮图章”、董事是“举手机器”的旧有观念。为了更好地履行好专职董事的职责,他将尽快转变角色,勤勉履职,持续提升个人能力。
有效的监督才能对权力形成制衡,监事工作是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环节。
梁周是公司第一批出资企业专职监事,目前担任南网科研院和深圳供电局监事会主席。在他看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监事工作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正确的工作方向和取得工作实效。
“专职监事作为监事会或监事工作的具体承接主体,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全面地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决策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才能找准正确工作方向,为提升所任职企业的法人治理水平贡献力量。”梁周表示,接下来将积极推动监事会依法依规界定职责,确保相应的职责均有充分法律和制度依据;突出监督重点,通过对重大经营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监督、资产运行监督、财务会计监督,以及董事高管履职行为监督等,切实维护公司和任职企业权益,积极避免和防范国有资产重大流失或不公允交易;制订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职责有效落地。为了确保个人履职到位,他将通过学习、调研,持续提升自身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调查研究、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专项检查;将综合利用各监督主体的监督成果和所在企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果。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将加强对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的研究,积极而审慎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外部董事监事要充分发挥决策、监督、制衡作用,出资企业能否提供坚强的服务支撑至关重要。
根据《南方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子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意见》《南方电网公司进一步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工作方案(2020年版)》等文件要求,深圳供电局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等4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充分考虑内外部董事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配备各专委会成员,同时相应制定各专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议事清单,进一步健全了董事会工作机构。南网数研院等其他配备了外部董事监事的二级子公司,也将于年内完成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此外,深圳供电局还配备了专门的联络员,负责外部董事监事的联络,协助董事会、监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并组织外部董事监事进行必要的工作调研。
“我们编制了外部董事监事履职支撑服务工作指引,从会议服务、日常联系、信息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全力做好外部董事监事履职服务。”吴小辰介绍说,为了加强信息沟通与共享,深圳供电局通过建立决策前专题汇报和议案反馈完善等机制,保证议案质量和决策效率;定期邀请外部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重要会议,定期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并重点报送风险管控相关信息,使外部董事监事更加深入企业战略管理、重大决策和监督实践。
为进一步推动外部董事监事认真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作用,2020年南方电网公司根据上级有关制度精神,对专职董事、专职监事管理办法进行了合并修订,出台了《公司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监事管理办法》,优化完善了公司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监事履职管理、激励约束、责任追究等管理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履职要求、行为规范、基本工作方法等内容,制定了支撑服务机制清单、履职工作日志及工作报告模板等,有效提升其履职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推动子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高效运作。
规范公司治理 /持续深化改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明确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司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之一,也是落实“双百行动”和“科改示范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外部董事监事到位后,积极发挥了决策、监督、制衡的作用,大力推动了“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全面深化改革。
“在网公司健全完善深圳供电局董事会、监事会结构后,我们在较短时间内建立健全了新的运行规则,厘清权责边界,有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及监事会监督制衡作用,提升了决策整体效能,为全网其他管制业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了有益经验。”吴小辰告诉记者,深圳供电局已基本形成以规范董事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深圳供电局还建立并逐步扩大了派出董事监事队伍,向5家下属企业派出8名外部董事,推动下属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有效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此外,深圳供电局进一步明确和巩固了党组织在法人治理中法定地位,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通过企业根本制度明确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及其实现方式;完善了企业运行规则及授权体系,划清了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修订了党委会、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每一个事项都由一个治理主体进行决策;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稳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大力推动员工“能进能出”,科学推动薪酬“能增能减”,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
作为“科改示范企业”,南网数研院也在积极对标对表,查找差距,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
林火华告诉记者,南网数研院健全了公司授权体系,配套制定了适应市场化效率需求的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授权清单以及各项议事规则等文件,其中经理层有效承接了董事会授权8项;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健全董事会4个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落实董事会职权,赋予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以及对经理层成员的聘用权、经营业绩考核权、薪酬管理权等权利累计41项;严格维护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并完善与治理主体履职相适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集团化管控,进一步强化业务协同和属地支撑,增强产业链影响力和竞争力。
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目的是推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治理机制,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好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监事)的监督作用和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在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为主的改革背景下,专职董事监事队伍这把治理“利器”,将逐步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企改革是个长期、艰难的探索过程。自成立以来,南方电网公司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歇。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对公司大力推进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继续加大专职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董事监事队伍,有效增强公司战略管控能力和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的能力,完善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南网传媒全媒体记者 彭文蕊 通讯员 杨剑 陈洁 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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