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审议印发《南方电网公司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分子公司深化改革、充分激发经理层活力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操作指引。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既是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和国企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点工作。
《办法》明确,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确定权责清单、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权责体系,实施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激励措施,实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促进经理层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办法》厘清了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中的权责界面,提出了契约签订、业绩考核、薪酬激励、监督约束、退出等具体要求,并提供了岗位聘任协议及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规范模板。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关键是业绩考核及考核结果应用。在业绩考核上,《办法》要求根据每位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结合实际确定考核内容及指标,鼓励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指标。在结果应用上,明确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提出经营业绩达不到底线或不合格等情况需退出的情形,以充分体现经理层成员价值贡献,合理拉开经理层成员薪酬差距,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和收入能增能减。《办法》的实施,将有效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确、经理层权责界面不清晰、有效激励不足等问题,切实激发经理层成员内生动力,促进其不断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公司统筹安排,率先推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共4家二级子公司、3家三级子公司)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截至2020年底,上述企业本级及下属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已全面完成了聘任协议和业绩责任书的签订工作。下一步,公司将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推动改革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将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范围延伸扩大至所属各级企业,计划2021年底完成率达到70%,2022年底全面完成,从而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功能,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动力与竞争力,为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欧英鹏 窦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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