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月27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召开2021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郝智强及相关部门代表作为集团公司方代表,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党委委员白振英及工会相关人员、部分所属单位工会主席作为职工方代表参会。
会议对集团公司2020年工资总额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说明,就2021年《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协商并表决通过。集团公司方首席代表郝智强与职工方首席代表白振英草签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文本。
郝智强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的重要保障;是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劳动生产力和劳动报酬有效关联,规范劳动关系双方行为,化解劳资矛盾的重要法律手段;是推动劳资双方利益共享,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支撑。
郝智强强调,当前正值“十三五”收官、谋划“十四五”的重要节点,是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的关键时期,此次公司集体协商会议以改革为主题,既体现了工会组织对公司改革的关注与支持,也说明集体协商工作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职工代表是企业联系职工的纽带和桥梁,要多调研、多深入一线,多听取职工对提升企业管理、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率方面的有效建议,并通过合理渠道向集团公司反馈。在深入了解基层的同时,也要将集团公司有关政策积极正面地向职工作舆论引导和政策疏导,稳妥推进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白振英指出,2020年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一系列政策举措,为自治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集团公司售电市场态势良好,电网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持续保持国资委考核A级企业,确保了职工安全和企业稳定,职工归属感、安全感、自豪感进一步增强。2020年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稳步增长,在疫情冲击下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向“关键岗位、艰苦边远、苦脏累险、高科技专业技术人才”等一线职工倾斜,使广大职工更加实惠地享受企业发展红利。他强调,公司工会要坚决贯彻“人民至上”服务理念,掌握反映广大职工在此次薪酬体制改革中的诉求和建议,正面引导职工了解改革、支持改革,激发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管理提升,实现“幸福企业”创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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