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董事会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改革任务。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力度,持续完善各级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截至5月24日,南方电网公司各级子企业已全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未设董事会且未设执行董事的企业户数已全部清零。
坚持结合实际,厘清董事会应建企业范围。对照公司法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要求,公司认真梳理各级子企业情况,结合实际明确董事会应建名单。公司系统共有90家子企业纳入应建范围,其中二级子企业22家、三级子企业56家、四级子企业12家。对于应建未建企业实行按周督导,压实责任,点对点推动董事会设立工作,目前纳入董事会应建范围的子企业已全部建立董事会。同时,公司大力推动应建范围外的各级子企业设立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目前未设董事会的子企业均设有1名执行董事。
坚持章程先行,依法依规推进设立工作。对于新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企业,公司要求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明确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职责定位、组织结构和议事规则等方面要求,为规范董事会设立、运作及董事履职提供依据。对于章程制定或修改生效以及董事监事配备到位的企业,要求尽快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坚持优化配备,增强董事会力量。在应建尽建工作中落实相应改革要求,公司持续加大外部董事、职工董事配备力度,确保董事会成员专业经验的多元化和能力结构的互补性,在具备条件的企业探索建立专职董事监事队伍。目前董事会应建范围的各级子企业实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占比达到77.8%,预计6月底将全面实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设立董事会或配备执行董事的企业,其党委书记和董事长(执行董事)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员总经理一般担任党委副书记并进入董事会;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
坚持作用发挥,推动专门委员会设立运作。对实现外部董事监事占多数的子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及董事会需要,在外部董事监事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设立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风险等专门委员会,将其作为外部董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风险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
公司人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持续推动各级子企业董事会设立,加快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规范董事会组织和制度建设,公司各级子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得到切实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得到明显提升,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效,“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发挥更加到位,进一步夯实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基础,有力推动任职企业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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