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国家能源集团福建晋江热电公司顺利取得2020年12月份外排废水污染物检测报告,此次环保检测报告的顺利取得标志着该公司圆满完成2020年度环保自行监测工作,根据2020年度每月的环保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全年烟气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厂界噪声、厂界颗粒物、氨水罐区氨浓度、外排废水污染物等16项污染物的检测结果全部达标,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及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满足规定要求的《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在2020年度自行监测工作中,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内容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按时开展16项污染物的检测工作,在检测过程中公司严格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国家最新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并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监测过程原始资料(含监测仪器机打原始资料)进行规范管理,档案管理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要求;且所有检测项目原始资料至少需完整保存三年以上,并根据公司需要或质量监督政府部门、环保政府部门的要求随时提供备查。
该公司每月在取得环保自行检测报告后,按照国家自行监测环保要求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对每月的环保自行检测报告和检测结果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对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了创造社会价值的同时保一方水土、保一片蓝天。通过环保自行监测工作的开展以及环保检测结果的信息公开,标志着该公司不断提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为公司环保监督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