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4月24日,大唐华银耒阳发电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会,这是该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构以来的首次会议,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晏建新,纪委书记周厚斌出席会议。
晏建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是按照集团公司、华银公司要求建立的一种职能监督体系,是党内专项监督与各部门职能监督的有机结合,是落实制度管总的具体体现,是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需要,是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有效运用,是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的有效方式。
晏建新要求,一是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制,要作为部门月度工作总结的重要抓手;二是各部门要发挥好协调机制的作用,不断完善部门自身建设,提高部门工作质量;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企业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系建设;四是要进一步做好日常监督不放松,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五是要统筹协调好党委、纪委、行政三个方面的工作,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周厚斌传达了华银公司纪委书记郭世新在一季度纪检监察总结暨加强提质增效专项监督视频会上的讲话,着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是按照华银公司要求建立的一种协同监督体系,是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与纪检部门专职监督的有机结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勤于思考,找准本部门业务监督的职能定位,让职能部门业务监督真正成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强力支撑;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业务监督,做细落实工作流程,防止责任事故、事件的发生;三是要融会贯通,将纪检监察、审计、督查督办一体纳入,日常监督、任期监督、专项监督统筹考虑。协调小组各成员部门要在协调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监督职能作用;四是要注重过程管控,做在日常,重在过程,防控风险。五是要善于总结,提高水平,不断改进。协调工作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听取监督情况汇报。
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汇报本部门职能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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