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财政部中央预算公共平台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涉及的补贴资金共38.7亿元,其中风电15.5亿元、光伏22.8亿元、生物质能发电3824万元。
明确优先足额拨付项目
《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
财政部表示,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阳光新能源副总裁张彦虎告诉记者,《通知》明确了优先保障户用光伏项目的补贴,并界定了应优先足额拨付的项目,这是支持户用光伏产业的发展,缓解电站投资人的现金流压力。
财政部还指出,应优先足额拨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至2021年底,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此外,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政策支持户用光伏产业发展
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来,国内分布式光伏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9月,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显示,全国共有30个省份报送676个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分布式光伏装机具有分散灵活、可就地消纳、不需要远距离送电等特点,还有利于“光伏+储能”技术的快速拓展应用,未来发展潜力很大。
随着“整县推进”政策的实施,正泰电器、阳光电源、天合光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先后涉足户用光伏市场。
招商证券分析认为,分布式光伏的市场环境将优化。此外,在明确的政策引导下,产业链将屋顶作为主要的应用场景布局,形成丰富的可选方案和保障机制,提供项目收益端的优化空间,将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建设热潮。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建〔2021〕346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拨付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 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 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 生物质能发电补助”。具体金额见附件2。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
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优先足额拨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至2021年底;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四、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单位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财 政 部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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