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
内外并重拓展非化石能源发展布局。市外非化石能源重点是在巩固扩大西南水电基地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协调支持在西北等地区布局大型风光基地、在华东地区研究布局核电基地。市内非化石能源重点围绕风光布局,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光伏开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集中式光伏重点推动渔光互补、水光互补、农光互补和交通领域光伏发展,主要布局在崇明、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和浦东等区域,支持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实施屋顶“光伏+”计划。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向集中与分布式并重转变。实施“光伏+”专项工程,结合土地和屋顶资源,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光伏发展,力争光伏新增规模270万千瓦。近海风电重点推进奉贤、南汇和金山三大海域风电开发,探索实施深远海域和陆上分散式风电示范试点,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结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新增规模约4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开发,研究探索潮汐能试点示范。
规划全文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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