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近期,有多家风电企业被地方能源监管局处罚,其中中国华能、中国华电、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大唐、国家电投五大发电集团旗下风电企业皆赫然在列,而被处罚的原因,都不是因为安全问题。
今年3月底,为了打击可再生能源骗补,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曾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指出,在项目规模上,企业需自查的内容包括:项目并网容量是否大于核准容量或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分批并网时间和对应容量以及全部容量并网时间与实际是否一致。在补贴退坡的关键时间节点,是否存在以少量机组并网代替全部机组并网投产的情况等。
但是,《通知》下发后,部分企业未能很好地加以执行,而五大发电集团旗下部分风电企业同样如此,以致最终受到处罚。
“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显示:
国家能源集团旗下国电皖能宿松风电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之后两次检查及自查,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
8月3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且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华电旗下华电福新安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021年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在2021年6月被约谈时,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
8月3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且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华能旗下华能(安徽石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之后两次检查及自查,其仍未提供准确的全容量并网时间信息。
8月31日,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二十一条、三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在申请发电业务许可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且拒不整改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以往披露的处罚信息中,五大发电集团旗下风电企业一般是都是由于安全问题被罚,而此次因提供虚假的全容量并网时间被罚实属罕见。
除此之外,中国大唐、国家电投旗下部分风电企业还因违法违规从事或转包电力业务等被罚。
中国大唐旗下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因超越许可范围,非法从事承试电力设施活动,于9月6日,被东北能源监管局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国家电投旗下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因存在将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给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于8月3日被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处分,并被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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