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组件(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2-03-3-024)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组件(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光伏组件(第一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采购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本次框架协议预估采购总容量2000MW,最终采购量以通过投资决策的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协议有效期:自协议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标段划分:本次框架协议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CGC、CQC、TUV、ITIS之一的认证。
3.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相关规定。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各类组件产品累积出货量不少于2GW,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以来累积销售业绩相关证明(项目业绩清单、销售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页等)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 年 3 月 25日9:00至2022年 4 月 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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