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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核电公司“三防七不”守护青山绿水

电建核电公司发布时间:2021-05-19 09:16:57  作者:刘宝华 冯端阳

“群峰露峥嵘,深谷如斧工。飞流落玉珠,白云出岫中。”电建核电公司承建的杨房沟500千伏送出工程,位于四川省大凉山,沿线全部处在凉山州木里县境内,林区占比为100%。近年来,凉山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多发,给大凉山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去年底,四川省政府发布史上最严森林、草原防火令,明确2021年1月初至6月底为全省森林草原防火期。凉山全州17县(市)被四川省定为防火高危县有11个、防火高风险县有6个,防火等级为全省之最,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尤其艰巨。承建该工程以来,通过不断总结施工建设阶段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经验,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和要求,杨房沟500千伏送出项目部以“四强化、三抓实”为手段,制定施工建设项目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管控措施,从技术、人员和制度上进行规范,编制《森林火灾处置专项应急预案》,有效确保施工作业与防灾避险“零风险、两不误、双稳定”。

“三防”管理落实防灭火制度。智能检测,技术防。采用“机场式”人员进场安全检查,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日进入林区施工作业点人员是否携带打火机、香烟、电子烟等进行检查,并签字承诺确认。行为管控,人员防。建立“一人一员一点”,做到一个现场设置一名防火负责人、设置一名防火安全观察员、施工聚居地和施工集中区域设立一个高处防火观测点。所有参建人员以“实名制”进行管控,完成培训学习后,签订《输变电工程森林草原防火安全责任书》,并在每个作业点每日签订人员防火承诺书。规则至上,制度防。总结施工建设阶段防范森林草原的管控措施,制定使用《施工建设项目森林草原作业区域人员登记簿》,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四问”和重要指示、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和防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涉及的法律法规责任处罚条款等。

“七不动”加强防灭火制度落实。在落实技术防、人员防和制度防的同时,杨房沟项目制定了2021年施工建设项目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强制措施“七不动”:即一、未在项目所在地政府机构办理应急信息备案的不准动工。二、未进行现场勘查,编制的施工方案与现场不一致、无防范森林草原火灾措施的不准动工。三、未编制防山火应急处置预案、未开展防山火应急演练的不准动工。四、未进行“实名制”认证,未经防山火培训教育的不准动工。五、施工作业区域人员未全员签订《作业人员防火承诺书》的不准动工。六、各施工作业点“上山不带火,野外不动火”,上山前“安检”、工作中检查、下山后排查,作业未落实防山火措施、未开辟防火隔离带(区域)、未配置消防灭火器材的不准动工。七、在森林草原防火禁火期,未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的不准动工。

驻守在杨房沟项目的全体干部职工,他们立足平凡岗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实际行动全力守好这方碧绿、这片蔚蓝、这份纯净,让大凉山百姓安宁、林海翠绿,一切就都是值得的。在大凉山“史上最严防火令”下,电建核电公司切实发挥国家队、主力军作用,坚决守住这方青山绿水,为大凉山森林防灭火筑起最坚实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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