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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建以“五个突出”推动“大监督”破题

山东三建发布时间:2023-10-20 15:31:05  作者:卞文沙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出要求,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今年以来,山东电建三公司将构建“大监督”体系作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的切入点,加强精准监督、规范执纪、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能力建设,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以“五个突出”切实有效提升监督效能。

突出政治站位。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切实发挥好“服务、指导、监督、协调”四项职能,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编制公司《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印发《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监督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十三条措施》等,推动形成公司大监督战略布局。成立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细化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保障措施,全面推动大监督体系制度建设顶层设计。

突出监督协同。山东电建三公司从大监督执行着手,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从思想上、责任上、组织上多维度整合监督资源。建立日常会商机制、监督联动机制、统筹协同机制和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第一道防线”作用,审计、巡察“第二道防线”作用和纪委专责监督“第三项防线”作用,由点连线,由线织网,由网建体,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联动的大监督共同体。从大监督结果着手,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网上大监督整改系统,加强穿透式管理,发挥监督成果协同作用,实现监督数据采集、分析、整改在公司思想政治生态分析、年度绩效评定、风险管控等方面统筹运用。

突出重点事项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三重一大”、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投融资、采购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把职能监督贯彻始终。总部各部门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梳理业务风险点,明确监督事项、监督内容、工作标准和要求、监督路径和方法、监督频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人,分别形成《总部部门风险清单》《分子公司风险清单》《项目风险清单》,开展相应事项监督,提出风险管控措施。纪委办公室及时下发“两书两函”,定期通过大监督联席会和专项工作半月报机制,提高大监督管控水平和质量。

突出文化引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要被监督、事事都在监控中”的大监督理念,职能部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大监督工作管理的监督力量,培养广大员工监督的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铁军队伍,将大监督理念植根于廉洁文化中,植根于“令行禁止、使命必达”具体行动中,渗透于公司合规管理中,切实推进大监督工作优势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

突出强化成果转化。做好大监督“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定期通过大监督联席会、纪委月度会通报大监督运行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典型问题、重要风险。推进管理升级,通过大监督发现的问题,查找流程缺失、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完善流程程序,规范审批和执行,把握问题根源,从风险防控、流程设置、有效审批、强化执行、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推进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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