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对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环评进行二次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根据环评报告可知:
本次专项规划的范围覆盖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11个地级市,分别为: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朔州市、晋中市、忻州市、临汾市、吕梁市。
规划时限为2018年-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山西省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截止2017年底,各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
已投产6个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总计111兆瓦,占全省装机容量的0.13%,年平均利用小时数5017小时。
根据规划,到2020年,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拟核准新建规划360兆瓦,累计装机规模471兆瓦;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9200吨/日,累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750吨/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总处理能力的63%。
2030年,山西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拟核准新建规划176.5兆瓦,累计装机规模647.5兆瓦;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6800吨/日,累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0550吨/日。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占垃圾处理能力的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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