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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印发文件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08-14 11:52:39

  近日,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月14日,自然资源部召开b·体育(中国)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司长王磊表示,《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的顶层设计,着眼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生态保护修复的总体制度性安排和工作布局,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分别从规划引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规范治理、久久为功等方面明确有关政策、举措、要求,共7个部分20条。

  《意见》同时强调6个方面的“坚持”:

  强调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强调全面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管理,严格保护陆海自然生态空间。要求各地推进生态修复规划实施管理,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合理的城乡生态格局。

  强调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切实落实生产建设单位生态修复责任义务,将生态保护修复从末端延伸到源头,强化全链条、全流程、各环节的监管。用地方面,强调“谁损毁、谁复垦”,推动“边建设、边复垦”,强化建设项目生态修复要求;用矿方面,强调“谁破坏、谁治理”,推动“边开采、边修复”,强化源头保护,加强对生态修复有关键影响的重要环节的约束和管理;用海用岛方面,强调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和新增用岛,提出建立大陆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鼓励先修后占。

  强调坚持系统治理,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在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区域,强化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在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统筹矿内矿外、地下地上、生产生态等,协同推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加快有条件地区实现矿山生态修复存量任务“清零”。在海岸带,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建设生态、安全、健康的“蓝色海湾”、“和美海岛”、“美丽岸滩”。助力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强调坚持科学治理,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基础支撑能力。提出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状况监测评价预警,开展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掌握摸清自然生态家底。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不断提升生态修复科学实施水平。健全从生态问题诊断、修复技术、监测监管到成效评估、适应性管理的全链条技术标准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强调坚持规范治理,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提出各地要建立健全覆盖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监测评价、成效评估、后期管护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用地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强调坚持久久为功,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不断迈上新台阶。文件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坚持全民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法制建设和督察执法,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治理。

  羊城派文、图|记者 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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