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按《条例》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或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新规
未按规定进行分类
或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3月1日实施的《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
据了解,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条例》还专门提出,成都市住宿、旅游、餐饮及相关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按《条例》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受到处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投放
设施基本到位
投放意识仍有不足
分类投放是做好垃圾分类的第一步,与市民日常生活也最为密切。在成都,生活垃圾都分类投放了吗?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成都玉洁东街的某小区,这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十分显眼,现场依次摆放了4个垃圾箱,分别是一个绿色的用于投放厨余垃圾、两个灰色的用于投放其他垃圾,最后一个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绝大部分是蓝色,用于投放可回收物,最下端为红色,用于投放有害垃圾。投放点标识清晰,桶身上还印有简单的分类指导。
旁边,记者还看到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时间”,上午为7点半到9点半,下午为6点到8点。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就有不少人主动践行垃圾分类,一些常用的废纸、塑料瓶等还是能分清放哪里,拿不准的就放其他垃圾,“跟着标识扔,习惯就好了。”但也有部分居民未按要求投放,在可回收物箱里,混杂了一些水果皮、烟头等。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成都府青路的某小区。电梯处贴有一张去年7月的通知,告知居民将于近期撤掉楼道内的垃圾桶,请居民主动将垃圾投放到小区内的分类投放点。但记者发现,小区虽设置了分类投放点,但楼道里蓝色垃圾桶还没有撤除,居民依然会将垃圾混扔在桶里。
成效
建成9座环保发电厂
基本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近年来,成都市按照“政府推动、试点示范、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成建制推进工作模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标准、工作及设施“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社会参与、成建制推进、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成都模式。2020年,成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户数为571.8万余户,居民小区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1519家党政机关、3780个学校、875个医疗机构、125个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100%,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成都市公共机构及1.7万余个小区铺设四分类设施30余万个,配备标志统一的四分类收集运输车2800余辆。
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分为填埋和焚烧两种,相较于填埋,焚烧处理具有节省土地资源、无害化彻底、减量化程度高、充分实现废物资源再利用等特点。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已建成环保发电厂9座,生活垃圾实际焚烧处置能力达到1.8万吨/日,基本实现了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目标。
此外,成都大力推进厨余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深化厨余垃圾“集中规模化+分布小型化”设施布局。截至2020年底,成都市累计建成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4个、就地处理设施34个、社会项目23个,厨余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2300余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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