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非市场化电量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其中非市场化电量按“保量保价”原则收购,超出部分按“保量竞价”原则参与外送或省内市场交易。
与往年不同,根据《分配方案》,2021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机组不再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在规定的非市场化电量外,超额电量将首次参与市场交易。
生物质能发电首次“入市”
参照《分配方案》,2021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机组,并网容量94.95万千瓦,发电量47.475亿千瓦时。以此测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给定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5000小时,超出部分进行市场化交易。
据记者了解,吉林省此次规定生物质和垃圾发电机组的部分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国内各省份中尚属首例。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通知》显示,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将于2021年2月23日至3月1日组织开展吉林省生物质和垃圾焚烧电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按照该《通知》,交易将采取先双边协商后挂牌的交易方式。双边协商交易由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申报电量、电价,发电企业确认;挂牌交易由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申报需求电量的数量和挂牌价格,发电企业申报摘牌电量。同时,《通知》强调,交易价格为售电方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垃圾补贴电价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吉林省‘窝电’情况比较严重,有优先消纳权的电量太多,根本消纳不完。”有知情人透露,吉林省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等必须全部“保量保价”的项目类型外,还有大量热电联产机组享有优先发电权。“一些热电联产机组涉及到供暖季保供问题,即便是燃煤机组,也必须优先发电。省内压力太大,所以今年才给生物质和垃圾发电也划定了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根据近年来吉林省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机组的运行情况,该知情人测算,以装机容量3万千瓦的机组为例,按照目前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年收益将减少30-40万元。
上述知情人还透露,不仅是吉林,目前,某煤炭大省也在酝酿类似政策,对生物质和垃圾发电实行一定电量的市场化交易。
风电高比例参与市场化交易
与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首度“入市”不同,吉林省风电项目已多次参与市场化交易,并且交易电量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
按照《分配方案》,2021年吉林省风电并网容量573.35万千瓦,发电量69.45亿千瓦时。以此测算,吉林省风电非市场化利用小时数仅为1211小时。具体到不同项目,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不尽相同。例如龙源通榆特许权风场一期项目,并网容量10.03万千瓦,发电量1.404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约1400小时;华能四平风场一期(扩建)项目,并网容量4.75万千瓦,发电量1.045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约2200小时;中广核大岗子风场一期项目,并网容量4.95万千瓦,发电量0.52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1050小时。
“去年我们风场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执行的是1100小时,前年是1200小时。今年,目前我们接到的通知是1050小时。超出部分全部进行市场化交易。”吉林省某风电企业相关负责人余某告诉记者,2020年,吉林省风电项目的利用小时数约为2200小时左右,“交易电量和保障性收购电量基本上各占一半,这几年情况基本都差不多。”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9年吉林省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216小时。以1200小时保障性收购估算,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约为46%。
利用小时数已大幅提升
根据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风电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1800小时。但据余某透露,吉林省基本没有执行过1800小时保量保价的政策。“吉林省的情况摆在这,根本做不到,很多电量必须参与交易。”
余某告诉记者,目前非市场化电量部分执行的是吉林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即0.3731元/千瓦时(含税)。“市场化交易电量如果是外送到山东和华北地区的,价格是0.30852元/千瓦时,全省各个项目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省内交易价格略高,但也就在0.31元/千瓦时上下波动。”虽然交易电量占比颇高,电价也不及保障性收购价格,但余某坦言,对于吉林省来说,“能够争取到今天的局面已经非常不容易了”。“2016年以前,在限电严重的年份,风电全年总体的利用小时数只有1300多小时,那个时候日子更难过。”
吉林省能源局表示,今年四季度,将根据全省发用电的实际情况,对非市场化电量作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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