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广静脉产业园区建设模式。笔者认为,静脉产业园区建设不仅要在政策宣贯方面落到实处,更要在管理方面压实责任,精细化对接企业的后续监管。
园区及属地政府部门应当给予静脉产业园政策支持,系统化统筹资源,统一标准进行项目准入,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科技创新静脉园。构建信息化沟通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化、智能化的智慧管理作用,形成一体化监管的大数据平台,优化完善企业的基础数据,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优质服务。根据行业、区域等进行科学分布,集约化、资源化统筹安排,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便于针对同行业、产业供应链等实施系统监管。
静脉产业具有面广量大的特点,在做好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执法部门应与属地等部门协作联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污染物特性,从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以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链条监管。在污染防治方面,静脉产业园存在众多小微企业共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要明晰每家企业的自主监管责任,通过分装流量计、科学调度设备使用时间等精细化管理方式,厘清污染源排放责任,将精细落到实处。引入社会化第三方机构,将巡查与抽查相结合,进行检查与监测,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形成完善的发现—通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环境风险。
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将法律法规解读到位,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帮扶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将准入、试运行、投入生产等各个环节纳入各类专项工作,结合行业监管要求,组织进行生态环境工作培训,切实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提升自主治理水平。同时,筑牢环境安全屏障,强化区域性治理系统理念,确立属地责任人制度。对每个静脉园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实时跟踪,借助大数据分析、无人机排查等技术手段,切实预防环境风险,确保污染源可控、污染物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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