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境公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为498.95亿港元,同比增长16%;EBITDA为150.27亿港元,同比增长17%;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68.04亿港元,同比增长13%;每股基本盈利110.76港仙,宣派末期股息每股15.0港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19.0港仙,全年股息每股34.0港仙。
经营业绩方面,回顾年度内,集团传统业务板块持续发力、稳中有进,新兴业务板块积极探索、势头良好。收益及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等经营指标录得显著增长;各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平稳、安全合规,持续带动集团的建造服务收益增长;运营项目数量继续增加,配合有关措施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推动运营服务收益持续上升。财务方面,集团融资渠道长短兼备、多元畅通,资金充裕,各项财务指标保持良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业务布局已拓展至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遍及210多个区县市,海外市场涉足德国、波兰、越南及毛里求斯,已落实投资的环保项目合共528个,总投资约人民币1524.55亿元;另承接42个环境修复服务、2个垃圾分类服务、22个工程总包(”EPC“)项目、5个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以及4个委托运营项目。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垃圾发电投资运营商,旗下环保能源板块及绿色环保板块合共落实垃圾发电项目176个,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3万吨。
此外,集团积极回收各类应收账款,与银行磋商获得新贷款额度,并获得国家各类资金补助达人民币6.77亿元。于2021年12月31日,集团手持现金达156.05亿港元,负债水平合理,财务状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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