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库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库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库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JZ044号
项目名称:库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600000
最高限价(元):15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垃圾收集站200个,改造封闭式垃圾船1000个,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6楼
联系方式:1819755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希林森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A座609室
联系方式:181975578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江涛
电 话:1819755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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