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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垃圾焚烧的发电环境影响评价 你来说

山西晚报发布时间:2024-06-20 10:33:29  作者:张磊

  6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发布,公众可以对垃圾焚烧发电已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规划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从这些方面提建议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规划期为2023年-2030年。规划范围为山西省行政区划范围,即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11个市。

  规划目标为,到2025年,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2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7250吨/日,装机规模622.5兆瓦。到2030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30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32050吨/日,装机规模728.5兆瓦。

  据悉,目前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是:我省垃圾焚烧发电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主要征求内容为:垃圾焚烧发电已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规划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等。

  在随后的采访中,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可从多方面进行考虑,例如与相关规划协调性的分析,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分析,以及环境风险分析等。业内人士表示,例如: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净化处理后的焚烧炉烟气,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在于垃圾储坑及渗滤液调节池,在事故情况下对地下水的影响。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等措施,渗透进入地下水的可能性较小,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汽轮机、锅炉、风机、空压机、冷却塔及各类泵等运行噪声,对外部环境有一定影响。项目除采用低噪音设备、材料外,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可满足厂界噪声达标要求。

  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发展迅速

  截至目前,全省22个城市和80个县城中,已有11个地级市、7个县级市及周边22个县城实现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其余58个县城生活垃圾采用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焚烧服务范围不断扩大。

  同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发展迅速。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全省批复建设了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的19个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中,焚烧发电设施18个,处理能力18000吨/日,装机规模382兆瓦。

  与此同时,迅速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布局不均衡。当前,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主要布局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县级及以下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且大多数填埋场面临服务能力趋于饱和、接近使用年限需封场的困境。随着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无法满足全省城乡一体化条件下生活垃圾全量处理的需求,亟待加快推进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

  近年来,我省各市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垃圾处置需求增加,但是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服务范围未能实现区域统筹,造成个别相邻市县出现处理能力不足和处理能力过剩并存的问题,亟待打破行政壁垒,不断优化设施布局。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热值显著提升,余热锅炉产汽量同步上升,加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不断发展,焚烧发电厂热效率不断提高,机组配置需求增加,导致部分项目发电机组配置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造成能源浪费,亟待优化发电机组规模,提升电厂运行效率。

  未来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中长期规划中,我省将科学配置分类投放设施。综合考虑辖区自然条件、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及特点等因素,推动各市构建与末端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方式,相应配备生活垃圾投放设施,避免出现“先分后混”。鼓励建制镇及农村地区推行简便易行的分类方式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按照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的原则,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提高收集率和收运效率,扩大分类收集覆盖面。加快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装备升级改造,提升垃圾收运效率。县级地区要根据辖区地域特点、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因素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配备收运车辆及设备,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到2025年底,有条件的县级地区实现收运体系全覆盖。

  充分发挥存量焚烧处理设施能力。推动各市根据现有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负荷率等因素,在保障运行经济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与焚烧处理能力相匹配的收运系统,尽可能扩大设施覆盖范围,确保现有设施处理能力得到充分利用。

  加快推进专项规划项目落地实施。对纳入本规划的项目,各市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尽快推动项目建成投运。近期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力争在2023年底全部开工建设,远期项目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在2028年底仍未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垃圾清运量超出预期或项目开工建设不及预期,及时递补储备项目,储备项目由各市政府组织科学论证后启动立项程序,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报备。

  同时,探索提升设施可持续运营能力。例如: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根据垃圾焚烧设施的规模、周边用热条件合理确定生活垃圾焚烧余热利用方式,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优先发电上网,不具备发电上网条件的,加强与已布局的工业园区供热、市政供暖、农业用热等衔接联动,丰富余热利用途径,降低设施运营成本,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利用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替代化石能源供热供暖。

  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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