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获悉,近年来,广州市海珠区以河湖长制为主要工作抓手,全力改善区内水环境,15条重点河涌消除黑臭,东塱、猎德断面水质持续好转,晓港湖、海珠湖环境进一步提升。
3月初,海珠区签发区总河长第3号令(下称“区3号令”)。区3号令要求全区按照“源头减污”“源头截污”“源头雨污”分流的原则,开展源头减污攻坚行动,向河湖违建、“散乱污”场所、非法排污行为等污染源宣战。
同时,海珠区总河长第3号令明确各街道总河长、副总河长是源头减污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推动辖区水体水质达标。
据悉,河涌沿线6米范围内构筑物阻碍巡河通道,且往往成为河涌沿线“散乱污”藏匿场所和阻碍河涌治理工程施工的“绊脚石”。区3号令要求全面完成区内74条河涌管理范围及珠江前后航道违建整治任务,不以“开门式”等方法作为变通,确保在5月1日前完成拆除,10月1日前打通巡河通道,同时加强河涌两岸违建的拆后管理,防止滋生新的违法建设及“脏、乱、差”现象,为河湖提供休养生息的空间,为下一步提升河涌周边环境品质夯实基础。
由于基础设施薄弱,海珠区村级工业园区、城中村“散乱污”场所污水直排问题仍然突出。区3号令要求继续全面排查流域内“散乱污”场所,严肃依法查处,持续开展源头减污挂图作战行动,最大限度削减入河污染源。同时,海珠区水务局正在有序推动公共管网完善、56条暗涌暗渠清污分流、城中村截污纳管、排水达标单元试点等一系列工程项目落地实施,推行雨污各行其道,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到60%,率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类排水单元达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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