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5月份,吉林省全社会用电量合计352.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
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7.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4%。
第二产业用电量20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工业用电量19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7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14.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电量14.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9.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用电量3.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8%;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电量3.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6%。建筑业用电量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
第三产业用电量77.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用电量12.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6.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4%;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1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5.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2%;金融业用电量1.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房地产业用电量5.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用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2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9%。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用电量63.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42.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乡村居民用电量20.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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