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1-7月,本溪市全社会用电量87.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3%。
按产业划分,1-7月,本溪市第一产业用电量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24%;第二产业用电量7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86.5%;其中工业用电量7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4%。
从居民生活看,1-7月,本溪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6%。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5.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8%;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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