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的科学论断,要求“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并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为了落实绿色发展战略,全国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行动。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其目的就是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以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众所周知,可再生能源也被称为绿证能源,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这些新型能源具有可再生、清洁、低碳等特点,是中国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的重要依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绿色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即“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其目的就是要强化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与利用、以减少对高排放量的能源消耗。
不可否认,要真正提高对新型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需要综合施策。这意味着不仅需要排放量控制、财政直接补贴、评估评价、行政奖励等行政手段,还需要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工具。实践证明,在控制排放量的初期,市场化手段即排放权交易是一个有效的政策工具。为此,《通知》提出了绿色证书可以交易的举措,即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这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无疑是个利好政策。
推动绿证的转让交易,将成为下一步绿色化发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要进行绿证的转让交易还需要做好一些基础工作,为开启交易做好准备。这其中,规范数据报送与核算是前提,也是首要任务。这是因为,只有最终核定各地区上一年度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数据,即摸清各地“家底”,才能进行规划和管理。其次,加强绿证管理是保障,也是基础性工作。绿证交易作为一项新事物,中央部门应该加强跟踪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同样也要加强对本地区绿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绿证转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坚决杜绝虚假交易、伪造和篡改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推进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好事只有落实好、执行到位才能真正发挥其功用。可以预测,随着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天更蓝、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将会更大程度地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来源:中国网,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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