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8月3日联合发布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全覆盖的通知。
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对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通知划分了可交易绿证与不可交易绿证(存量水电项目),实现了绿证供给侧机制的理顺。对于水电的绿证实现新老划断,同时体现出对水电绿色价值的认可。此前常规水电被纳入绿证覆盖,但考虑到水电的巨大体量,市场对水电是否能够拿到绿色价值一直存疑。通知中规定对存量常规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相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项目,核发可交易绿证。
尽管供给侧机制已经基本理顺,但需求侧由谁购买绿色价值才是重中之重。目前政策对绿色电力消费还保持鼓励的态度,下一步绿证和碳市场,和能耗双控考核的衔接值得期待。
整体来看,在市场对绿电消纳存在担忧的背景下,通知是对新能源运营板块的利好。未来绿证价格要看供需情况,供给侧机制已逐步理顺,而需求端受到政策直接调节,需观察相关政策对于强制购买绿电的力度。目前市场对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和新投产市场化水电纳入可以纳入绿色价值的范围没有预期,因而对分布式光伏运营商和有新投产的市场化水电企业有明确利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