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政府网消息:日前,浙江省政府发布扩大有效投资政策二十条,要求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着力推动一大批重大项目快落地、早见效,确保全省有效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其中,部署省能源局牵头组织的有:
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放开并网限制,对“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并投产的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确保2022年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工500万千瓦、并网450万千瓦。
在不违反用地用海政策法规禁止性限制的条件下,允许在设施农业上建设农光互补、菌光互补项目;允许10万立方米以下水库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加快海上风电建设。确保2022年全省海上风电开工100万千瓦,并网60万千瓦。按照逐步退坡、鼓励先进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补助、政府产业基金、绿色金融等措施支持海上风电加快发展。海上风电项目不得以习惯性航路、未经批复的规划锚地等条件限制用海。
象山某光伏电站施工现场
优化能耗“双控”制度。全面落实原料用能抵扣政策,原料用煤、用油、用气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地方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考核。
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区域能评2版,进一步简化能评审批手续。
原标题:浙江:确保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开工500万千瓦、并网4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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