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安全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和设施保护职责,理顺监管体制机制,以安全责任落实为抓手,全力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电力、油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能源生产方面:(1)按照现行政策不变的情况下,2022年内全市煤炭产量稳定在5200万吨左右;各类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490亿千瓦时左右;(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煤电装机相关政策,稳步实施“上大压小”,2022年煤电装机容量稳定在1050万千瓦左右;(3)立足济宁市资源禀赋实际,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和消纳能力提升,力争2022年底新能源总装机实现350万千瓦,新能源发电量完成45亿千瓦时。
3、能源节约方面:2022年重点从“加、减、乘、除”四个层面逐步破解能耗、煤耗“天花板”问题,确保完成2022年省下达济宁市煤炭消费压减和能耗强度任务目标。
持续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意见》,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提质升级发展“光伏+”工程,稳步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打造新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一是突出抓好华能嘉祥梁宝寺1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一期)等8个纳入电网接入和消纳意见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嘉祥、梁山、鱼台、邹城和曲阜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全力支持时代永福济宁渔光互补项目和山能集团在济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二是大力发展智慧能源,积极推进泗水海螺工业园区“零购电”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示范园区和鲁抗邹城园区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探索发展储能产业,在用户侧、电源侧和电网侧分类推进储能示范工程建设,力争2022年建成11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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