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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开区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时间:2023-06-02 13:33:44
6月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以下为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中《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1.2022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申报办事指南

2.2022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3.2022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4.2022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5.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6.2022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7.2022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2023年6月2日

附件1:

2022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6条“支持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对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氢能领域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获得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2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氢能制、储、运、加、用的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国内活动类型包括(满足其中之一):

1.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地方省级机关指导或挂名,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2.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内设机构(部门)指导或挂名,以上机构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3.由民政系统、省部级机关或内设机构(部门)批复的学会、协会、联盟等技术团体组织召开,省部级机关或内设机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4.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分类目录》中“亦城顶尖人才”出席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5.由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指导单位,行业主管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

(五)上述国内活动举办时,两国以上外籍专家出席并致辞或参加、参展外资企业不少于总数的30%,可以认定为国际活动。

(六)对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产业论坛、峰会、展会围绕高精尖产业发展,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

(七)邀请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且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或地方省级机关认定的专家、学者或院士,参加其业务领域相关活动并致辞的嘉宾人数不少于5人。

(八)有不少于5家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或不少于10家行业专业媒体进行活动报道。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氢能领域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每家企业或机构每年获得支持不超过10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氢能行业交流活动资助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举办论坛、峰会、展会的终版活动方案,加盖公章,PDF文件彩色扫描上传;

6.举办论坛、峰会、展会的证明材料,包括活动指导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红头文件、政府批示、宣传背板、海报或者报道等)、出席人员及相关资格、职称等证明材料(职业证书,院士、副高等荣誉证书)、活动照片(至少4张,其中必须包括专家致辞照片)、签到表、b·体育(中国)报道、活动报告总结等,国际活动还需提供外籍人员护照、外资企业需提供企业股权占比情况/外资企业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举办论坛、峰会、展会的费用材料,包括委托协议、费用支出明细、***、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营商合作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本次申报涉及的活动举办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

2022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9条“支持企业集聚发展。对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自用的氢能重点企业,按照不高于所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每家企业政策期内获得的支持不超过三年,其中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2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氢能制、储、运、加、用的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租赁房屋地点在亦庄新城范围内。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租赁办公、研发、生产类用房且自用的氢能企业,按照不高于所支付年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1.5元/天/平方米,每家企业政策期内获得的支持不超过三年,其中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的氢能企业每年获得的房租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氢能企业房租补贴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租期包含2022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不动产产权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包含2022年租赁期限内的房租***,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8.包含2022年租赁期限内的房租支付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9.2022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附件3:

2022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2条“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采购区内单家企业氢能或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相关零部件产品工业产值须计入经开区),年累计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采购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2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氢能制、储、运、加、用的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采购协议签订日期、***开具日期和资金入账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

(五)被采购的氢能或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工业产值须计入经开区。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企业在2022年采购区内单家企业氢能或燃料电池汽车零部件产品累计采购金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给予采购企业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氢能企业协同采购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2022年采购证明材料,如发生的采购合同、采购***、对应银行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2022年被采购产品产值计入经开区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附件4:

2022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2条“支持企业入区发展。对2020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经开区,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申报事项

2022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氢能制、储、运、加、用的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申报主体应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经开区,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在经开区运营1年(含)以上。

(三)申报主体2022年营业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实缴资本须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

(四)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2020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经开区,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氢能企业入区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企业实缴资本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附件5:

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5条“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鼓励货运、客运等领域企业采购燃料电池汽车参与示范,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示范期第一年度至第四年度,分别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30%、20%、10%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事项

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已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

(二)申报主体所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

(三)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四)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企业在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示范期第一年度(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内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且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的,在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奖励资金的40%给予资金支持。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燃料电池汽车采购材料,包含采购合同、采购***等,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纳入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已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励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附件6:

2022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6条“支持关键零部件应用。对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产品应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积分奖励资金的30%给予资金支持。”

二、申报事项

2022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产品生产企业,并已获得国家综合评定积分奖励资金。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产品应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的,按照国家综合评定积分奖励资金的30%给予资金支持。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应用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已获得国家综合评定积分奖励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附件7:

2022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9条“支持氢能在交通领域拓展应用。鼓励企业利用经开区产业生态多样、物流场景丰富等优势,开展氢能在燃料电池叉车、无人机、轨道车辆等交通领域拓展应用。对通过国家、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

二、申报事项

2022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二)申报主体在经开区开展氢能在燃料电池叉车、无人机、轨道车辆等交通领域拓展应用(不包括燃料电池汽车),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补助资金。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通过国家或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补助资金的交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项目(不包括燃料电池汽车),给予一定比例配套奖励。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交通领域氢能应用奖励专项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开展交通领域氢能示范应用并获得国家或北京市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企业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补助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营商合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营商合作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来源: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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