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本集团下属16间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已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关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结算通知,根据通知结算金额总计约人民币15.34亿元,已到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总计约人民币13.77亿元。
对本集团的影响:上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回收将改善本公司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及本集团的现金流,对本集团未来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运营產生积极影响。本次收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已於电量销售时确认到对应年度的电费收入,本次回收对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损益不会產生影响。有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实际财务业绩须以本公司核数师年度审计的结果為準。
来源:光大绿色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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