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表示,《海南省建筑光伏系统建设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光伏系统的设计、安装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也适用于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及改造的建筑光伏系统。该技术标准要求:建筑光伏系统的发电规模和形式应结合海南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建筑条件、安装条件、负荷特点等因素确定,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要求,以及“安全、高效、可靠”的建筑光伏系统电气要求。建筑光伏系统建设应与海南省总体规划、能源规划和电力规划相协调。建筑光伏系统应用可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或建筑附加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建筑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时,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安装施工和验收。建筑光伏系统应纳入建筑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的荷载计算。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光伏系统,应对建筑物按照《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 55022进行复核,不改变原有的建筑功能和使用性质,同时进行建筑电气安全的复核。建设建筑光伏系统,应充分考虑海南省建筑风貌要求,不得破坏当地特色建筑的风格及形式。建筑光伏系统应预留通信接口和感测端口,宜搭建数字化平台,为建筑光伏系统的数据监测和收集、状态辨识与预警、分布式光伏的群控群调等提供潜在功能支撑。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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