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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亿!广东电力发展1.5GW光伏+0.5GW风电项目落户新疆

风电观察发布时间:2021-02-24 16:11:43

2月23日晚,粤电力A(000539.SZ)宣布拟在图木舒克投建50万千瓦风电项目及150万千瓦光伏项目。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于东莞市签署了《关于投资1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投资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响应广东省委省政府援疆工作部署,加强和深化与相关地区的战略合作,积极应对我国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大力推动公司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拓展电力服务区域,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67.5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及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37.50亿元的风力发电项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2、基本情况:图木舒克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图木舒克市是中国对中亚、西亚、南亚各国开放的前沿,也是中国正在建设中喀什西延的国际大通道“中、吉、乌铁路”新亚欧大陆桥沿途的重要城市。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乙方: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投资1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乙方同意按照国家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自身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67.5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具体装机总容量和投资规模按照各具体项目最终可研报告确定),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2、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有关光伏开发管理规定,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境内规模化开发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并负责协调市内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乙方的开发建设工作。乙方则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运营。

3、乙方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资源和优势,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启动项目选址工作。乙方将对根据现场地形进行整体规划,并根据资源及现场条件择优选址分期开发。最终合作范围和项目建设规模以有可再生能源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部门核准为准。

4、如资源具备开发价值且项目所在地具备电网接入条件,将马上启动项目核准或备案报批等工作。在项目获得核准或备案、获得电网公司同意接入批复并完成乙方的投资决策程序后,乙方自行在当地注册成立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在当地照章纳税,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和行业标准,组织精干高效管理团队,做好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

5、甲方同意协调图木舒克市所属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项目前期工作、普查调研、土地征用或租赁、项目规划及核准、电力送出和并网、水土保持、环保等各方面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费用由乙方或者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竣工验收后可享受国家、兵团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商引资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二)关于投资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乙方同意按照国家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自身绿色能源发展规划,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37.50亿元的风力发电项目(具体装机总容量和投资规模按照各具体项目最终可研报告确定),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

2、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有关风电开发管理规定,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境内规模化开发投资建设风力发电项目,并负责协调市内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乙方的开发建设工作。乙方则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进行开发、建设、运营。

3、乙方将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资源和优势,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启动项目选址工作及风电资源的测风准备,6个月内开始正式测风。乙方将对根据现场地形进行整体规划,并根据风资源测风情况及现场条件择优选址分期开发。最终合作范围和项目建设规模以有可再生能源行政许可审批权限的部门核准为准。

4、如资源具备开发价值且项目所在地具备电网接入条件,将马上启动项目核准或备案报批等工作。在项目获得核准或备案、获得电网公司同意接入批复并完成乙方的投资决策程序后,乙方自行在当地注册成立全资或控股项目公司,在当地照章纳税,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和行业标准,组织精干高效管理团队,做好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管理工作。

5、甲方同意协调图木舒克市所属各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在项目前期工作、普查调研、土地征用或租赁、项目规划及核准、电力送出和并网、水土保持、环保等各方面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和配合,有关费用由乙方或者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竣工验收后可享受国家、兵团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商引资有关优惠和奖励政策。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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