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9月17日通报,吉林省辽源市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不力,“十三五”能耗双控两项指标均未完成目标任务,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下称“两高”项目)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问题突出,全市减污降碳形势极为严峻。今年1-8月,辽源经省、市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节能审查通过的项目12个,能耗总量48.4万吨标准煤,已超过吉林省拟向该市下达的“十四五”新增用能控制指标,能耗双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报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9月督察吉林时发现上述问题。辽源位于吉林省中南部,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费依赖性强。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量520.5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升高近20%;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304.3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比重由2015年的76.9%升高到90.7%。
《吉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辽源“十三五”期间能耗强度下降15%,能耗增量控制在65万吨标准煤以内。但该市“十三五”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升幅达5.47%,能耗增量达86万吨标准煤,超过控制目标。按照《吉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2020年辽源碳排放强度应较2015年下降18.3%,但该市“十三五”前四年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2020年数据目前尚未公布),升幅达8.57%。作为吉林省唯一一个“十三五”能耗双控两项指标任务均未完成、“十三五”前四年碳排放强度不降反升的城市,辽源对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在国家及省多次要求进一步压减“两高”项目情况下,仍于3月向省里上报14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设计新增能耗总量331万吨标准煤。
▲2021年9月1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炼焦废气直排,二氧化硫浓度高达1928毫克/立方米,超标18.3倍
督察还发现,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两高”项目问题突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环境污染十分严重。2018年以来,该企业新建14个钢铁配套项目,均存在违法建设或投产问题;在国家三令五申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情况下,仍顶风违规变相新增炼铁产能。其中,120万吨/年炼焦项目在未取得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手续情况下,擅自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60万吨炼焦产能,2021年1月正式投产;18.8平方米竖炉、年产80万吨200H型钢等4个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或环保验收擅自建成投产;年产180万吨热轧带钢、白灰双膛窑等9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等手续就开工建设或投产。炼焦项目未按要求建设干熄焦、烟气脱硝设施,投产以来除尘、脱硫设施一直未投运,炼焦废气长期直排,现场检查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高达1928毫克/立方米,超《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18.3倍。
▲2021年9月3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租用吉林京东管业有限公司落后设备违规生产铁水,污染治理设施简陋且不正常运行
对于上述情况,监管层层失守。督察进驻前夕,省能源局、省发改委先后为该公司120万吨/年炼焦项目补批了煤炭替代方案、节能审查意见等相关手续。但督察发现,辽源市政府上报的煤炭替代方案明显不实,拟通过调整一家煤炭生产企业煤炭消费量统计数据,实现43.56万吨的煤炭消费量替代,实际上该企业年度煤炭消费量并未减少,纯属“数字替代”。辽源市相关部门推进能耗双控、煤炭管控等工作不力,未及时对该公司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罚,并督促其整改违法建设问题。
通报指出,辽源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差距,能耗双控工作不力,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态度不坚决;省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对辽源市“两高”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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