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
1、超过8.46GW项目要求年内并网,消纳能力先建先得!
文件提出:
第一批优选光伏项目(3GW)须于今年4月底前并网发电,
第二批优选光伏项目(5.4GW+)须于今年11月底前并网发电,按照“先建先得”原则,分配有限的接网消纳能力;
2、已开工、存量未并网项目,要重新参加2022年光伏项目市场化规模优选
2020年度及以前列入年度规模但2021年底前仍未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国家有关政策一律不予结转保障性并网规模,取消原安排给项目的消纳通道。
对已开工或近期能开工且年内能建成的项目在2022年度光伏优选工作中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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