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文件指出: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按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分别计算。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分别计算用地规模,再累计得出总用地面积。项目用地总面积应符合各地形区用地总体指标之和的规定。
原文如下: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报批稿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行业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和计划安排,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3项行业标准。现已通过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拟公示后报部审定发布实施,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6558423
传 真:010-66557578
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
1. 1-1《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报批稿).pdf
2. 1-2《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报批稿)编制说明.pdf
3. 2-1《国土调查数据缩编技术规范》报批稿.pdf
4. 2-2《国土调查数据缩编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
5. 3-1《地籍调查基本术语》(报批稿).pdf
6. 3-2《地籍调查基本术语》(报批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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