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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产业转移要注重与新能源协调实施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2-23 13:40:52

2022年1月,《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出台,明晰了“十四五”期间制造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产业和模式路径,明确了西部地区为重要的产业承接地。“双碳”目标下,西部地区新能源发展将迎来巨额增量,新能源的巨大市场将带动相关产业向西部转移,同时产业转移也能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但当前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和新能源发展面临多重困境,推动两者协调互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与发展新能源迎来巨大机遇

一是“双碳”目标下,西部地区要素和市场优势明显。在“双碳”战略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下,发展新能源成为重要抓手。首先,西部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是我国风电和光伏装机布局的重要基地,预计2060年西北地区新增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巨大,将为新能源上中游产业链和储能等发展提供巨大市场。其次,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新能源产业上游原材料所涉及的重要矿产资源,如锰、铬、钒、锌、镍、钴、锂,在西部地区的储量均占全国的80%以上,具备显著的矿产资源优势。最后,西部地区具有显著的低成本用能和用人优势,随着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制度转变,西部地区高比例新能源优势也将更加凸显,有利于用能敏感型和碳排放敏感型产业落地。

二是“双碳”目标下,新能源产业链增量空间大、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西部地区若仅靠建设运营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则只能带来建设期间的就业和投产后的税收,而研发、生产、销售、运维一体化全产业链式布局,叠加储能、氢能、综合能源服务、能源数字化等产业布局,可以源源不断支持区域能源经济发展,同时降低发展成本。预计2060年之前我国新能源产业链投资规模将超100万亿元,是西部地区2021年GDP总额的4倍多,同时,风电、光伏、储能、氢能、数字化等产业上游附加值要高于产业下游应用。如此大体量高质量的全产业链投资将有效带动西部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是“一带一路”国家能源领域投资需求潜力巨大,西部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据测算,2030年我国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光伏和风电项目潜力约为2.4-7.1亿千瓦,由此带动的相关装备制造和项目建设投资需求将远超万亿元,西部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近距离区位优势,借助陆海新通道和“一带一路”建设,输出工程、技术、装备和标准等的成本优势将逐步明显。

有序推进 面临重重挑战

一是缺乏统一规划指导,产业配套不完善,生态环境制约加强。当前,西部地区产业规划设计、配套体系不完善,技术难以自立自强,营商环境较差,产业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同时,因生态环境和地理条件限制,西部地区承接高载能产业转移的发展潜力和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

二是受困于资源型产业锁定和路径依赖,创新转型进程缓慢,新能源产业整体处于价值链中低端。西部地区一直以来走后发模仿技术、低成本要素供给、依赖市场规模的发展路线,新能源等相关产业基础能力积累不够,技术难以自立自强,“高端产业低端化”现象突出,产业主要集中于组装、加工等低附加值环节。

三是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合作水平较全国平均水平尚有较大差距,工业制成品等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贸易规模不突出,制约产业发展空间。经统计,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占比较低、出口初级产品占比较高,参与国际分工程度较低。此外,东南亚部分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再分工,拓展国际市场空间,挤压了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

多角度发力 促进良性循环

一是加强国家和地方层面对产业转移的规划和支持,建立产业规划与能源电力规划的协调对接机制,协同构建东中西部产业发展的雁阵模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同时支撑西部地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第一,针对当前产业转移顶层设计不完善、对接不顺畅等问题,加快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设立专职部门管理协调产业转移相关事项,聚焦东中西部地方产业发展特色和需要,对接西部地区新能源发展规划,做好产业转移的顶层规划设计,建立健全产业转移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产业转移的专业服务链。第二,针对当前产业转移不知道转什么、怎么转等问题,加强东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的适配性、合作联动模式、产业协同机制及与新能源发展协调互促机制等研究,推进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第三,针对政策优惠拉平、转移动力不足等问题,加强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优惠,通过拨款、优惠贷款、税收减免等政策手段,抵消企业迁移的部分成本。同时,减少政策上对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限制,如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第四,针对西部地区承接产业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完善产业配套设施,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西部地区制造业综合成本洼地,吸引国内外制造业集群式转移布局。

二是以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供给消纳体系建设为契机,抓住新型电力系统产业升级窗口期,推动西部地区低碳技术全产业链布局,助力产业转移和经济布局调整。第一,充分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下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机遇,发挥西部地区上游矿产资源产地优势和下游发电市场优势,通过税收、信贷优惠等政策引导新能源、储能等产业的材料、设备制造和组装等环节在西部布局,把资源优势转化为技术和产品优势,推动西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链、价值链迈向中高端,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的新高地。第二,加快建立西部地区新能源相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联合重点高校、大型国企等设立新能源研究院、新能源技术开发基地等,增强西部地区研究能力建设,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西部地区低电价和低碳品牌建设,引导电价敏感型和碳排放敏感型产业向西部布局。第一,支撑西部地区率先建立高水平的绿色能源消费示范区,推动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低碳电力深度应用,实现产业用能的绿色高效化,依托新能源打造西部地区低碳发展基地。第二,引导新能源企业积极布局新能源制氢及其相关产业链,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

四是加大西部地区对外合作开放支持力度,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扩大产能输出,拓展新能源国际市场。第一,积极构建开放平台,加大对西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内陆开放型经济实验区建设支持力度,畅通西部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开放通道,积极融入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西部地区工程、装备、技术、标准等输出市场。第二,依托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的建设,推动西部地区成为新能源全产业链产能和服务输出的桥头堡,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成本降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能源优势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发展优势转变。

(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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