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ST猛狮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出售光伏扶贫电站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县猛狮”)将其投资承建的100个总容量30MW光伏扶贫电站出售予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据悉,双方交易综合单价7.25元/瓦,总计21,750万元。款项将分三次结清,首次60%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30%在2021年12月31日支付;最后一笔10%,所有电站在5年质保期内的设备若无质量问题,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予以支付。
企查查信息显示,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由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100%持股,为国有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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