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江苏用电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形成监管工作闭环,近期,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无锡、南通、常熟、金湖等地供电企业开展上一轮“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专项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工作 。 本次供电监管“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上一年度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具体举措及成效为落脚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当事人、查看供电营业厅、走访农村供电所等方式,对供电企业压减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开展了严格细致检查。总体看,复查单位能够按照我办下发的监管意见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健全管理制度,供电企业的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对个别企业仍然存在的居配工程管理不够规范、用电报装环节精简不够到位、停电管理不够精细等问题,我办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 通过此次复查,切实巩固了监管成效、形成了监管闭环,为今年开展的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启动新一轮综合监管工作,确保综合监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努力打造全国电力营商环境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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