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山东煤矿智能化建设走在前列,近日,山东省能源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建设理念再深化、实施目标再精准、工作任务再明确、保障措施再细化,快马加鞭未下鞍,积厚成势勇前行,持续领先全国发展。
《意见》明确,到2021年,省属煤矿、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大型煤矿、高瓦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分别控制在16人和9人以内。建成一批省级示范矿井,争创国家首批示范矿井,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65%以上;到2022年,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个以上,超过全国规划目标的1/10,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到2025年,全省煤矿完成智能化改造,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矿井,形成较为完善的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90%以上。
《意见》提出7大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推进顶层设计。将煤矿智能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单位)能源发展及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作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科学谋划智能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引领煤炭行业技术革命。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制定。紧跟国际国内技术前沿,组织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组织、企业,研究制定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规范。加强与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部门沟通,积极参与煤矿智能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三是加快推进系统智能化建设。坚持“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理念,建设智能化生产、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多功能融合的一体化平台,实现煤矿产运销业务协同、决策管控等智能化应用。四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立山东省煤矿智能化新型研发机构,做好新技术开发与集成、首台(套)装备研究推广和成果转化,集中攻克5G矿用、智能防灾、电液控及智能传感器、采煤机记忆截割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五是加快推进机器人研发使用。全面推广巡检、选矸等技术成熟的机器人,重点推进超前支护、钻孔施工等机器人技术突破,提高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快实现危险岗位、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六是加快推进大数据资源应用。建设国家级煤炭工业互联网联和创新中心,逐步实现井下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全球首套矿用高可靠5G专网规模化应用,加快煤矿开采数据可视化、生产过程透明化、技术装备智能化、井下少人无人化的进程。七是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养海内外高端人才。加强高等院校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建设,培育一批具备矿业工程、信息工程、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等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煤炭企业联合技术合作方、职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培养一批具有智能装备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级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要强化政策支持,优先智能化新建矿井审批、核准和智能化典型矿井产能置换及资金支持,大力倡导煤矿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引导煤矿智能化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要强化典型引领,建设鲍店、东滩、赵楼、付村、唐口、郭屯、安居煤矿等一批智能化典型矿井,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建设经验;要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将智能化建设纳入安全监管监察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1处煤矿开展了智能化建设,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85个,远程控制掘进工作面98个。”据省能源局煤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山东将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提档升级,为全省能源行业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全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贡献“山东智慧”、提供“山东方案”。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