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给、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河东区副区长、民盟天津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梅表示,天津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十三五”期间,利用中央和天津市两级财政资金共553.7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加大对多个领域的投入力度,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基础、开好局。
丁梅介绍,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天津市将重点开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乡村建设升级、乡村治理、助农增收、农村发展活力提升“五大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天津市将结合工业园区整合治理,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工业园区、农产品专业乡镇及农产品加工强区。天津市将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智慧农业、生物农业等创新型农业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基地和创新联盟建设,同时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国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科技产业集团。
丁梅谈到,农村电网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电力供应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助推农村农业发展、加快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同样,加快农村电网发展、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乡村电气化,对于助力乡村振兴意义重大。目前,天津市大力推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与现代化农业、美丽宜居乡村相适应的新型农村电网。
丁梅建议,供电企业需要持续提升农村供电服务水平,保障电力普遍服务投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城市、农村电网,提升电力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农村电网设施建设,推动天津地区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在农村电网建设工作中,推进行业数字化发展,力争在农村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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