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交易结算、合同转让交易、直接交易需求申报、发电计划申报等工作,日前,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1年5月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时序安排的通知。市场主体和录入/申报/确认时间分别为:
一、2021年年度零售合同信息录入
1.市场主体:首次参与交易,且未完成年度零售合同信息录入的售电公司及其所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5月10日17:00前。
二、2021年5月零售合同电量录入
1.市场主体:参与5月交易结算的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5月10日17:00前。
三、2021年零售合同电价调整
1.市场主体:已在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备案纸质《市场化购售电合同电价结算条款变更协议》,需要调整零售合同价格的售电公司及其代理的零售用户。
2.录入时间:2021年5月10日17:00前。
四、2021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1.市场主体:有意愿参与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11日9:30~15:30(转让5月合同电量);2021年5月18日9:30~15:30(转让6月合同电量)。交易结果发布时间详见交易公告。
五、2021年6月直接交易电量需求申报
1.市场主体:有意愿参与6月京津唐地区集中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
2.申报时间:2021年5月18日9:30~11:30。正式交易时间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公告为准。
六、2021年5月结算结果信息确认
1.市场主体:批发侧有5月合同电量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公司以及零售用户。
2.确认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5月20日9:00。若调整结算结果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首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示,若临时调整各项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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