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酒湖特高压直流等 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电网工程前期科学论证规划,进一步提升电网工程投资成效,提高电网工程运行实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1〕5号)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典型电网工程投资成效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内容 通过“双随机”方式选取酒湖特高压直流等10项典型电网工程(见附件1),着重监管以下三方面情况。 (一)规划落实情况。主要是工程投产后规划目标落实的相关情况,包括工程实际建成规模、运行方式、在系统中发挥的作用等是否与规划预期相符;工程在核准(备案)、初步设计批复、重大设计变更批复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工程配套电源建设情况等。 (二)运行实效情况。主要是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工程投产后的可靠性、输电损耗率等关键指标是否达到预期水平,以及技术方案与预期的一致性。包括工程实际运行情况,如工程实际输送电量、年最大输送功率、年最大负荷率、年平均功率等;投运前后断面输送情况;工程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工程输电量损耗及运维情况;工程实际采用的设备和技术方案情况等。 (三)投资及效益情况。主要是工程投资、输电价格、输送电量情况等,检查工程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包括工程实际投资情况,如工程投资控制情况,工程单位投资指标、固定资产折旧指标等;工程电价批复文件及执行情况;工程投入产出情况;工程社会效益情况,如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等。 对于锡泰特高压直流等工程(见附件2)开展“回头看”,重点跟踪其输送电量和输送功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及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阶段(5月至6月) 电网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基础数据。对于本次选取的典型电网工程,请相关电网企业填写《电网工程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提供相关文件(见附件4)并撰写自查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5)。对于重点工程“回头看”项目,只需填报附表3-1或3-2。 各电网企业要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于6月底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局市场监管司(同时报送相应派出机构)。 (二)汇总分析阶段(7月) 市场监管司组织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人员对电网企业报来的材料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初步筛查各工程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现场监管阶段(8月至9月) 市场监管司根据资料分析及工程实际情况,会同电力司组织相关派出机构、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电规总院、中电联等单位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部分工程进行现场监管。现场监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至12月) 国家能源局组织汇总梳理监管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视情采取情况通报、约谈监督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及时形成监管报告,适时按程序发布。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确定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于5月25日前报我局市场监管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侯欣宇 66597311,18511724172,66023677(传真) hxy2031@126.com(电子邮箱)
附件:1.典型电网工程项目清单 2.“回头看”工程项目清单 3.电网工程基本信息表 4.其他报送资料清单 5.电网工程投资成效自查报告提纲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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