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N年一遇”的暴雨?“千年一遇”暴雨说法准确吗?对此记者采访了气象和水文相关专家。
据清华大学水利系教授杨大文介绍,“N年一遇”是统计学与气象学、水文学相结合对暴雨和洪水大小的一种定量表征。一个降雨时间序列可能是100年、500年或者无限长,举例来说,从统计上讲,某地一天下了500毫米的雨,过去100年的数据中,一天超过500毫米的降雨只出现一次,我们说这场雨是100年一遇的。
由于南方和北方地理气候差距大,因此每个地方“N年一遇”都是以当地为标准,而非全国一致的标准。
“百年一遇”意味着百年后才再次出现吗?
这样的假设是否存在问题?杨大文说,气候变化会改变这个规律。所以老百姓有这样的疑问——100年一遇的洪水前几年刚发过,怎么又发了?怎么感觉频率越来越高了?这就跟气候变化有关系。气候变化的一个特征就是极端天气会更多更频繁地出现。
据媒体今年2月报道,北京中心城区防洪标准拟达200年一遇,城市副中心防洪标准拟达到100年一遇。随着极端天气的增加,城市防洪标准需要提高吗?
他认为,即便城市的防洪标准不提高,工程设施的防护能力、运营维护能力也需要提高。以往城市规模小,周围有很多自然湿地、洼地,如今城市快速发展,城市道路和楼房承受洪水的能力也降低了很多,洪水造成的损失,特别是生命财产的损失会比以往大很多。
“千年一遇”说法准确吗?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陈涛表示,“千年一遇”是源自于水文气象里面关于洪水重现期的科学解释,主要是依据长期的历史记录来推算极端天气事件在历史上可能重复发生的频率,这是一个数学上的概念。
如果从大气科学的角度来细究“千年一遇”的说法,陈涛介绍,我国目前有严谨气象记录的时间在1950年之后,也就是说有比较准确完整的降雨量科学记录的时间有70余年。这段历史时期的数据,是无法支撑起用“百年”甚至“千年”来描述极端降雨的说法的。
为何重现期时间越长,暴雨越不好预测?
但普通老百姓对这种概率事件不好理解,为了能让大家对出现概率有一个形象的了解,便采用了“重现期”的概念,常出现的事件重现期就短,很少出现的事件重现期就长,例如百年一遇或千年一遇。这并不是说一百年或一千年就来一次,或者这次出现后一百年或一千年后再来一次。对重现期时间越长的事件,其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也就是出现几率少,也就很难碰到,这对预报来说也就很难预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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