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64项具体整改举措,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完成17项;到2021年底,预计再完成30项,其余17项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整改方案》提出,研究出台《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推动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构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等政策措施。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布局,扎实推进主要流域水电站规划建设,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推进地热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优化区域能源发展布局,重点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清洁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
统筹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着力提升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清洁电力占比,优先规划建设以清洁电力为主的输电通道。
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继续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持续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
《整改方案》还提出,健全能源法律法规,推动《能源法(送审稿)》修改完善和审议,研究修订《煤炭法》和《电力法》。
强化规划战略引导,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分领域规划,健全能源开发与生态环保同规划、同落实、同监管的协同工作机制,督促省级能源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一致。
健全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