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新能源正在成为重要的推动力,其中,风电将大有可为。风能作为随处可见的绿色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资源优势。发展风电既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又可为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速,同时兼顾生态环境。
□ 本报记者 焦红霞
□ 实习记者 吴 昊
近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支持乡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交通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新能源正在成为重要的推动力,其中,风电将大有可为。“风能作为随处可见的绿色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资源优势。”日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发展风电既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收入,又可为农村能源结构转型提速,同时兼顾生态环境,是一条盘活乡村产业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以及农村集体性资产,让闲置资源产生经济效益,快速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径。
助力乡村振兴
风电大有可为
随着风电等新能源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在乡村振兴中,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正逐渐被提上日程。《意见》要求,到2025年,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的比重持续提升,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加快形成。
“目前来看,在乡村地区大力开发风能资源,各方面的条件都已经具备。”秦海岩告诉记者,我国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随着低风速技术取得突破,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中东南低风速资源区域已具备开发条件,可供开发资源潜力在10亿千瓦以上,而农村大量的零散未利用土地,也为风电开发利用提供了资源基础。
秦海岩从风电技术的角度分析,一方面,风电远程管理模式已具备技术可行性,目前技术条件下,风电机组在农村地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近接入现成的10kV、35kV或110kV输电线路,并实现电能的就近利用与消纳;另一方面,风电项目已普遍具备经济可行性,风电产业与技术日趋成熟,能够为农村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经济效益,大力发展风电能够快速提高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在业内看来,通过国家政策推动新能源在乡村的落地,将带来风电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共赢”。秦海岩指出,在各种发电形式中,风电是最节地的发电技术,接近“零用地”,在农田上安装风电机组不会影响农业生产。同时,结合机耕路、水泵房、灌溉沟渠、乡道等农业设施用地开发风电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塔架基础形式,因地制宜利用这些农业设施用地,在不改变用途、不影响功能、不增加占地面积的情况下,安装风电机组。
此外,风电项目还将是新农村建设与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完美结合。“风电项目不仅具有经济与环境效益,而且具备产业溢出效应,可带动当地服务业发展。”秦海岩介绍,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在河南汤阴的风电项目,目前已经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人文历史融为一体,成为历史与现代交融的文化旅游景点,真正做到了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秦海岩还表示,推动乡村振兴与风电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将为风电产业打开一个广阔的增量市场空间,是未来保障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基石,也是全国“一盘棋”落实“双碳”目标的客观需要。“全国约有69万个行政村,如果其中的10万个行政村,每个村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找出200平方米用于安装两台5兆瓦风电机组,全国就可实现1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他同时认为,在乡村地区发展风电产业,分散式将成为主要开发模式,有助于丰富风电项目的开发模式,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加快模式创新
促进深度融合
风电产业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离不开模式的创新。《意见》强调,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对此,秦海岩表示:“就风电产业而言,目前较为成熟的模式主要是以风电项目开发为支点,全面盘活地区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进而带动餐饮、住宿、农副产品等周边产业的发展,为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与居民增收探索出新路子。”
秦海岩指出,风电行业未来需要加快开发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土地入股模式等方式,实现风电项目投资建设与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使风电项目开发与各地旅游开发、特色小镇建设、民生改善工程等紧密结合,让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居民切实从中受益,形成更广泛的利益共同体,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从政策层面,秦海岩表示,当前,考虑到风力发电技术成熟、收益稳定、环境友好,农村丰富的风能资源与土地资源孕育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建议在全国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以创新方式盘活农村集体经济建设。他认为,通过“‘百县千村万台’工程,村企合作开发风电,创造性激活村集体经济活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
“为更好地推进实施‘百县千村万台’工程,需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秦海岩告诉记者,为降低风电的开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可以以县级为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核准、统一分配、统一开发,落实到村。每个县域由一个投资开发主体负责开发建设,每个农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装机规模。
此外,秦海岩还建议,建立村企平等合作机制。通过村企共建,实现合作共赢。风电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资金与技术优势,全权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村企合作机制下,村民经专业培训后可参与部分运维工作,增加农村就业。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的基础设施,提升电网容量,畅通电力外送通道,从而改善农村用电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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