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道路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月10日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新型电力系统顶层设计,对基础理论、相关标准等加强研究和制定。
具体而言,要推动电力来源清洁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适应新能源电力发展需要制定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研究制定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标准。推动互联网、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与电力系统融合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智慧能源体系。
去年10月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已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也就是说,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是这一系统的重要目标。
如何推动清洁电力优化配置?此次发布的《意见》具体要求,统筹布局以送出可再生能源电力为主的大型电力基地,在省级电网及以上范围优化配置调节性资源。完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间协议与电力市场相结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和消纳协同机制,加强省际、区域间电网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价形成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
针对省间电力交易,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缺电时不愿意外送、富裕时不愿意接纳外来电,是省间电力交易壁垒的主要表征,还有地方政府非市场化干预的问题。打破省间壁垒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场规则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逐步打破省间壁垒。
袁家海认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构建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提升市场效率与效益。
如何建立和完善市场规则?《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推动重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运行,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深化输配电等重点领域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绿色低碳发展。此外,完善有利于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的电力交易机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鼓励新能源发电主体与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等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
去年11月印发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让我国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建设迈入了实质化建设与运行的阶段。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架构、目标和重点任务,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的一次重大改革举措。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持续创新,满足新兴市场主体的交易和互动需求,促进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充分消纳,激励低碳负碳等技术创新、激励商业模式创新。”在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国网能源研究院马莉作出这样的解读。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新型电力系统的一大挑战。为此,《意见》提出,要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局域深度利用和广域输送的电网体系。整体优化输电网络和电力系统运行,提升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输送和消纳能力。通过电源配置和运行优化调整尽可能增加存量输电通道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明确最低比重指标并进行考核。此外,大力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鼓励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和微电网。
与新型电力系统相关的投资建设正在加速。2022年,国家电网计划发展总投入5795亿元,其中电网投资5012亿元,年度电网投资计划首次突破5000亿元。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我国电网投资总额接近3万亿元,高于“十三五”“十二五”期间2.57万亿元和2万亿元的全国电网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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