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要求,华中能源监管局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建立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有效提升辖区内电煤中长协履约率,电煤中长协年累计履约率较7月工作开展前提升10个百分点,电煤库存平均可用天数均维持在20天以上,为保障辖区内电煤可靠供应、助力二十大电力保供提供可靠支持。
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加强电煤中长协信息统计分析。打通信息沟通渠道,每月详细了解辖区内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情况,从合同换补签、履约兑现率、价格政策执行、电煤库存等多方面查摆问题,深入分析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不达标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细化电煤中长协信息月度专报,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
二是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压实企业能源保供主体责任。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发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召开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工作视频会,了解情况,摸清底数,落实工作职责。要求发电企业要从合同签订、争取电煤供应、保障电煤运力等多方面细化电煤履约措施,加大电煤采购力度;煤炭企业要严肃电煤中长协履约,做到合同规范签订、电煤足额履约、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三是开展现场督导调研,落实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典型问题整改。江西省作为华中区域唯一产煤省份,华中能源监管局第一时间赴江西开展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现场核查监管。针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履约率不达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向相关煤炭企业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确保江西省电煤中长协100%履约。
四是加强政府工作协同,形成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工作合力。根据统计的电煤中长协履约不达标情况,华中能源监管局向陕西、内蒙、山西等产煤省所在地的七个能源监管派出机构去函,商请加强煤炭企业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重点问题监管。积极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向辖区内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能源主管部门去函协调煤炭企业所在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对相关煤炭企业加强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电煤中长协履约率。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电煤中长协签订履约监管,进一步提升电煤中长协履约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电煤安全保供任务,以优异成绩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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