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b·体育(中国) > 深度阅读

老赵看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看点(二)

电力市场研究发布时间:2020-07-17 09:11:58  作者:老赵

  看点二:对月度为周期交易组织的一系列反思

  本次规则中,明确了月内(多日)交易的组织方式,这是一次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从我国直接交易试点以来,以月度为周期的交易成为主流方式。月度交易的前提是月度平衡预测。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日益提升,电网装机一次能源多样化的今天,对于可再生能源,特别是风电、水电,不太可能一个月前就能转确定预测下个月的发电需求,因此从五十年代流传下来的以月度为周期的管理方式明显不适应市场组织。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很多省份已经意识到单一的月度计划、平衡和交易组织的局限性,特别是对于调度部门,月度计划更多的只有参考意义,调度部门更倾向于日前计划和实时调度。当然,从调度部门就重大节日的电力电量平衡安排看,都已经具备短周期的负荷预测能力和机组开停协调能力。

  就当前的市场组织来看,很多省市交易中心也意识到月度交易的局限性,事后合同电量转让、月内偏差电量转让等等交易品种也“创新”性地组织起来。这个方式,总体上看,是一种事后的弥补措施,并不能解决月度平衡预测误差大的问题。

  就和现货市场的衔接来看,我们急需多日的交易品种作为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衔接。当然,多日交易,给市场组织者出了个难题。毕竟,在周或者五天以内的交易,是会影响到发电机组的开机组合。多日交易,要不要以当前的开机组合和检修计划为刚性条件?这个问题没有在本次规则中说清楚,留给各省实施细则去明确。

  从技术层面看,多日交易如果频次发生在3~5天,技术上必须以调度部门提供的开机组合和检修计划为基础,通过多日交易,可以适当改变机组的发电负荷率;如果多日交易按照旬或者15天为频次开展,这个情况下,我们是提倡市场充分的竞争。

  我们还注意到,在规则的第35条中,明确提出:除安全约束外,不得限制发电企业在自身发电能力范围内的交易电量申报。就目前各省的实践看,普遍存在设定供需比的情况。在这个条款的约束下,供需比还有没有存在的意义呢?

  我们并不认可当前各省在交易实践中设置供需比的做法。供需比是超出安全约束范围的一种限制自由竞争的手段。可以把机组在一个周期内的最低最高的发电负荷率纳入安全约束范围,只要这个负荷率制定有原则可依。此外,在本规则44条中,已经明确为防止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以采取限制价格措施。在这些规则的约束下,各省目前的供需比不应再继续执行下去。

  这里又延伸出一个问题,价格的上下限制,是采取固定范围还是和前期交易出清价格做联动后的价格范围。固定价格范围,会导致市场的价格僵化,例如江苏,制定了在标杆电价391元/兆瓦时下浮不得超过15%的要求,结果今年两次的月度交易价格打在价格管制下限333元/兆瓦时出清。建议各省在实施细则中,能够结合前期实际成交价格做加权后,制定一个上下限的范围做浮动价格管制。

  把这个月度交易周期的问题,我们继续延伸下去。上一稿的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稿中,已经提出了偏差电量预挂牌的交易方式。从实际反映来看,响应者寥寥。为什么本次规则制定还坚持要推行预挂牌的交易组织方式?

  本次的规则,我们看到是一方面重点完善了月度多日交易开展的规则,一方面是完善了预挂牌的规则,这两者是相互呼应的。我们前面已经讨论过,不能指望月初做一次月度计划就管一个月的调度执行,也不能指望月初搞一次预挂牌就能够处理掉所有的偏差问题。在本次的预挂牌中,提出了在月内调用的截止日期前,发电企业可以修改其上调和下调报价。这些措施,都可以简化当前各省普遍开展的事后合同转让,月内合同转让等等交易方式,减轻交易压力,降低交易风险。

  所有的预挂牌,都是为了解决偏差电量哪里来的问题?这个问题,留给看点三,继续介绍。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开市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开市

作为甘肃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及电力市场化交易进程的关键一步,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7月15日完成增资协议签订后,正式挂牌开市交易。

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率先破60%

2020年上半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8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在全国率先突破60%大关,达到65.7%。
电网数据2020-07-17

王鹏:以机制创新促进中长期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结合各省(市、区)电力市场推进情况,特别是充分考虑疫后经济拉动对能源电力要素的迫切要求,就务实推动电力市场、促进电力中长期交易健康发展做技术层面的思考。
专家观点2020-07-15

老赵看市场:《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看点(一)

回顾2002年的国发五号文,第一次提出了在我国开展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概念,20年来,电力直接交易蓬勃开展,但各省之间的市场放开程度也日趋明显。
深度阅读2020-07-15

西电东送单月交易电量创新高 成交电量达299亿千瓦时

据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于6月16日至7月2日首次开展了带电力负荷曲线的月度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成交规模达299亿千瓦时,比历史最大单月西电东送电量多18.6亿千瓦时,创西电东送单月交易电量新高。
电网数据2020-07-13
张粒子: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促进电力市场有效竞争

张粒子: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促进电力市场有效竞争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以下简称“暂行版规则”)发布距今已三年。回溯3年来我国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的发展,暂行版规则有效地引导和促进了全国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规则的制定和市场交易的开展;当初被认为太超前、不现实的很多条款,已经在全国各地成功实践。
专家观点2020-07-13
华润电力东南大区正式入股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华润电力东南大区正式入股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中国电力网讯 7月8日上午,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杭州召开增资扩股后第一次股东会议,华润电力东南大区副总经理杨云乾作为代表参会,共同决议了首次股东会议相关事项,标
经营管理2020-07-09

新疆上半年累计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57亿千瓦时

7月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数据显示,新疆上半年累计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达657亿千瓦时,较去年增长25%。5年累计组织市场化交易约100批次,成交电量突破2000亿千瓦时。
电网数据2020-07-09

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分析与思考

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系列配套文件以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和“快车道”,在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中长期与现货市场建设、增量配电网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行业分析2020-07-07

南方能源监管局部署加强广东、广西电力市场运营管理工作

南方能源监管局先后分别向广东、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提出市场监管工作要求,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提高市场运营的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